2016年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一、单位概况
- 主要职能
拟定全县城乡规划、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筑市场管理、技能鉴定与培训、资格审查、农村危房改造、燃气管理、城建档案管理、公有住房的房改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局机关设行政股室 12个,另设独立核算的直属事业法人单位7 个
二、本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本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总收入1092.1万元,总支出1209.6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17.5万元,累计结余247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总收入1092.1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015.7万元,其他收入76.4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总支出12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2.4万元,项目支出487.2万元。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01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7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1185.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万元。当年结余-169.6万元,累计结余194.9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1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8.1万元,项目支出477.5万元。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1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万元,公务接待费9.10万元(共接待160批次,1852人)。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7万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7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