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南县发展改革和物价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县发改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县发改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县发改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县发改局概况
- 主要职能
(一)负责编制、下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计划及中长期规划;负责重点项目的申报和立项;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申报管理;负责教育、人口、文化、卫生、血防、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社会保障等社会发展事业项目的申报及管理。
(二)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本县的招投标工作。
(三)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升级;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革投资的综合管理,牵头做好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组织报批需国家、省、市发改委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五)承办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装备技术方面的有关工作。
(六)贯彻执行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调控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综合平衡,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
(七)依法组织全县工农产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及部分行政成本费用的调研分析工作,分析、预测、监控市场行情和价格、收费动态,向有关方面提供调查、分析资料,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八)负责管理全县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九)依照管价权限,制定研究县管部分的服务价格和商品价格。
(十)依法对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乱涨价、乱收费;规范价格(收费)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推行明码标价制度、收费公示制度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健全对价格和收费行为的举报制度,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国家指定我县的专项农产品生产成本定点调查和工农产品及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
(十二)协调处理部门间、行业间的价格矛盾;负责全县范围内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价格监测和价格信息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编委核定我局内设12个股室,两个二级事业单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人大本级。
第二部分南县发改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南县发改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本单位收入总计52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2.94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津贴的增长。
二、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52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8.6万元,占 98%;其他收入8.5万元,占2%。
三、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5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2万元,占83%;项目支出87.4万元,占17%。
四、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8.6万元,比上年同期244.16增加274.44万元,增加11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拨款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8.6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274.44万元,增加111%,主要是人员经费的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3万元。占总支出的88%;其他支出61.7万元,占总支出的12%。(图一)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463.00 |
437.20 |
25.70 |
|||
201 |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63.00 |
437.20 |
25.70 |
|
20103 |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0.00 |
10.00 |
|
|
2010399 |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10.00 |
10.00 |
|
|
20104 |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451.00 |
425.20 |
25.70 |
|
2010401 |
|
行政运行 |
211.80 |
211.80 |
|
|
2010402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5.70 |
|
25.70 |
|
2010408 |
|
物价管理 |
2.00 |
2.00 |
|
|
2010499 |
|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
211.40 |
211.40 |
|
|
20113 |
|
商贸事务 |
2.00 |
2.00 |
|
|
2011308 |
|
招商引资 |
2.00 |
2.00 |
|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74.8万元,占6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162.4万元,占3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8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63%,主要变动的原因是公务接待的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9万元,占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万元,占56%。主要变动的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接待标准降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
公务车运行经费支出: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2、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8.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接待602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211.8万元,较上年增加11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项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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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
|
科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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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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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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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3.00 |
437.20 |
25.70 |
201 |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63.00 |
437.20 |
25.70 |
20103 |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0.00 |
10.00 |
|
2010399 |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10.00 |
10.00 |
|
20104 |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451.00 |
425.20 |
25.70 |
2010401 |
|
行政运行 |
211.80 |
211.80 |
|
2010402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5.70 |
|
25.70 |
2010408 |
|
物价管理 |
2.00 |
2.00 |
|
2010499 |
|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
211.40 |
211.40 |
|
20113 |
|
商贸事务 |
2.00 |
2.00 |
|
2011308 |
|
招商引资 |
2.00 |
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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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公车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使用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批复内容,不准擅自挪用、挤占。
三、严格专项资金审核制度,坚持“一票三章”的原则。
四、专项资金报账要取得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专项资金内部审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县发展改革和物价局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