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15

2016年度南县环境保护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28 11:10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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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 主要职能
  • 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县环保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县环保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县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环境保护总体规划、重点区域和流域污染防治规划、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目标,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

(三)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的责任。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五)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六)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

 (七)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

(八)负责全县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九)开展环境保护技术工作,推广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开展环境保护交流与合作。

(十)组织、指导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机构设置

南县环保局在职61人,退休13人。内设6个机构:办公室、人事监察股(纪检室)、财务股、法制股、环境管理股(自然生态保护股)、减排与总量控制股(核与辐射及固废管理股);3个事业单位:行政审批协调中心(政务中心窗口)、环境监察大队(县环境安全指挥中心、环保投诉处理接待中心)和南县环境监测站。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环保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为6个内设机构和3个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南县环保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南县环保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本单位收入总计103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34.97万元,增长72.6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监察、监测业务大楼建设拨款收入,以及工资调标后人员工资经费收入增加

二、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03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0.20万元,占 97.73%;其他收入23.5万元,占2.27%。

三、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9万元,占56.28%;项目支出403.1万元,占43.72%。

四、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10.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5.67万元,增加88.9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监察、监测业务大楼建设拨款收入,以及工资调标后人员工资经费收入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10.20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475.67万元,增加88.99%,主要是增加了监察、监测业务大楼建设拨款收入,以及工资调标后人员工资经费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万元,占总支出的0.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的0.17%,节能环保支出890万元,占总支出的99.05%。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5.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398.6万元,占80.4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96.9万元,占19.5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1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预算的81.67%,主要变动的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占83.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万元,占16.10%。主要变动的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4台

公务车运行经费支出:1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2、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3.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接待51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96.90万元,较上年减少20.47万元,增加或减少17.44%,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体制,实行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4.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公车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单价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2016年部门预算和决算数,我局严格按照绩效管理的原则对全年收入支出进行绩效管理评价,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县环境保护局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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