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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南县林业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13 19:54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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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南县林业局决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 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全县义务植树、造林绿化以及各类林业基地、各种项目造林工程的建设和林木种苗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编制森林限额采伐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和湿地保护、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作。

4、审查和监督检查全县木材、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林产品的采伐猎捕、经营、加工、销售、运输,对违犯森林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5、负责指导全县国营苗圃、国有林场和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工作。

6、负责拟订全县林业科技和高效生态林业发展规划、组织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统筹规划全县林业人才的培训,指导全县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7、依法征收各种规费和育林基金。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林业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林业工作的部门,属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座落于南洲镇永红路,房屋和土地固定资产原值为473万元。南县林业局编制数为229人(其中10个行政编、59个事业编、1个工勤编、159个自收自支事业编,实有人数为351 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1人,全额事业在职人员59人,全额工勤在职人员为1人、自收自支富余人员159人,离休2人(木材公司2人)、退休人员237人(其中行政全额16人,事业全额104人,自收自支117人)、长期临时人员2人、遗属4人。 

二、本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本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353.7万元,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支出总计:2564.8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6.7万元

   2、事业收入107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1、基本支出2156.1万元

   2、项目支出408.6万元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6.7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7.8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7.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400.4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36.2万元,基本行政运行456.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2.2万元,森林培育11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6.3万元,动植物保护3万元,湿地保护458万元,林业防灾减灾5万元,其他林业支出716.9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2万元。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基本情况如下: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8.5万元。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5万元,公务接待费11.4万元。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县林业局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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