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15

2016年度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26 19:55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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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公开信息

 

 

 一、单位概况

  • 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农业机械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规划及农机产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围绕县委工作部署,负责重大农机化项目的筛选、立项、申报和实施,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农机化重点项目的攻关立项和实施。

  3、负责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与发展。

  4、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指导农业生产的农机化服务工作。

  5、负责全县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的登记注册、牌证发放、技术检验及驾驶操作人员考试发证及换证审验工作。

  6、负责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考试培训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7、负责全县农业机械的研究开发及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依法监督管理农业机械生产、经营与维修市场。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农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现有机构4个:农业机械管理局机关、农机安全监理所、农业机械化学校、农机化推广服务站。另外还有两个下属企业:农机公司和拖配厂。

二、本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公开表格附后)

  • 本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总决算收入为1048.3万元,总支出为1048.3万元。

(二)2016年总收入为104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为2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收入398.7万元,农业行政运行支出收入626.9万元。

(三)2016年总支出为10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543.4万元,项目支出为504.8万元。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入为104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64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398.7万元;总支出为104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22.6万元,农林水支出为62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为398.7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6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431.6万元,项目支出为217.9万元。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431.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为222.1万元,津贴补贴为100.3万元,伙食补助费13.6万元,离休费3.3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费及独生子女奖励金66.1万元,抚恤金20.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万元。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万元,公务接待费20.1万元。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3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11.8万元,项目支出为286.9万元。主要用于处理农机公司和拖配厂拆迁相关事宜。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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