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南县森林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
2016年度南县森林公安局决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 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准确掌握本辖区林业治安动态,开展综合治理和专项斗争,维护社区社会治安稳定。
3.负责保护辖区森林资源安全,依法查处森林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
4.负责受理、侦察,处理全县林区发生的重、特大森林、及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
5.协助做好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清查清理工作
6.负责辖区猎枪弹具管理。
7.负责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编制修订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及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8.协助做好辖区内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9.及时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森林公安局经省人民政府于2010年行文批准成立、依法行使林业执法职能。属全额拨款的正科级政法编制行政单位。座落于南洲镇永红路,现在林业局同院内一栋办公楼办公。南县森林公安局行政编制数为6人,实有人数为8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6人,长期临时人员2人(协警)。
二、本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本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98.5万元;
2、支出总计:100.4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5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2.7万元;
(2)林业执法与监督75.8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1、基本支出100.4万元
(1)行政运行36.6万元
(2)林业执法与监督63.7万元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5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5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5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2.7万元
(2)林业执法与监督63.7万元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基本情况如下: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9万元。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4.3万元。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县森林公安局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