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南县第三人民医院部门决算公开
2016年度南县第三人民医院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 主要职能
南县精神病医院(南县第三人民医院)为事业性非营业性医疗机构,是县卫计局领导下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开展与精神卫生相关的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办公地点 |
科 室 |
工 作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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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住院部 |
一 |
精神科女病区 |
收治女精神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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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精神科男病区 |
收治男精神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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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楼 |
精神科男病区 |
收治男精神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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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综合 |
一楼至三楼 |
门诊综合科 |
与精神疾病相关门诊业务、 皮肤病治疗、驾驶员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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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科 |
四 |
行政办公区 |
行政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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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本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66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4.4万元,事业收入1167.2万元。
2016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6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1.6万元,项目支出350万元。
2.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94.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35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等而发生的支出。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