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 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 机构设置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为13个:
(一)办公室
组织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协助做好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督办与答复;负责普法工作及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三)就业培训股
负责就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负责就业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制订年度城乡就业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等。
(四)公务员管理股
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
(五)事业人员管理股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等。
(七)工资福利股
贯彻实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退职)人员的工资和离退休费、津补贴以及绩效工资法规政策、制度和标准。
(八)基金监督股
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政策制度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办法。
(九)养老保险股
负责国家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十)医疗工伤保险股
负责对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年检、监督等基础工作。
(十一)信访接待室
负责拟订信访接待方案、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接待上访对象,承办或牵头承办直接受理和批转信访件的调查、处理、答复(回复)、上报工作。
(十二)财务股
负责拟定局机关年度财务计划;管理本系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府采购及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对局属各独立核算单位进行年度财务检查。
(十三)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录(聘用)、考核、任免、调配、奖惩工作。负责全局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和干部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由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构成。
第二部分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本单位收入总计85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4.04万元,增长44.7%,主要原因是津补贴提标,财政拨付人员经费增加,非税收入增加。
二、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85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8.6万元,占 93.47%;其他收入55.8万元,占6.53%。
三、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8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5万元,占50.35%;项目支出416.7万元,占49.65%。
四、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9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6.25万元,增加39.53%,主要原因是津补贴提标,财政拨付人员经费增加,非税收入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98.6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226.25万元,增加39.53%,主要原因是津补贴提标,财政拨付人员经费增加,非税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功能分类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9万元。占总支出5.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0.6万元,占总支出的94.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万元,占总支出的0.31%。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345.2万元,占90.5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退休费、抚恤金、及其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支出 36.2万元,占9.49%,主要包括:工会经费、专用材料费。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58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预算的99.6%,主要变动的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实际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9万元,占40.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占59.59%。主要变动的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比2015年增加,公务接待费用比2015年减少。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2台
公务车运行经费支出: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2、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4.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88批次,接待1873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36.2万元,较上年增加8.93万元,增加32.75%,主要原因是专业材料费用增加、工会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12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公车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特种技术用车0,其他用车0,单价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严格实施预算执行控制,节约了行政运行成本,提高了公共资源的有效使用率。一是优化支出结构,合理使用公共资源。保障基本支出,严控三公支出。二是依法管理行政资源,切实提升管理绩效。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如机关财务制度、公务租车制度、财务审批制度等,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大大提高了公共资源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