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15

2016年度南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12 20:46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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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概况

主要职能

南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是1997年1月,南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成立,现有在编人员9人,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待遇发放、个人账户管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及稽核工作。

机构设置

南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下设所长室、办公室、基金征缴过帐股、退管股、财务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是独立核算的副科级二级单位,隶属于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部分 南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南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南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年初结余60.7万元,本年度单位收入总计13369.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9.1万元,社会保障和及就业支出175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6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32.1万元,农林水支出5372.1万元。2016年结余46.2万元。

二、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收入13369.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3366.6万元,占总收入的99.9%。其他收入2.5万元,占总收入的0.1%。财政拨款收入包括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9.1万元,其中政协事务5.1万元,政府及相关机构事务2534.4万元,其他党委机构事务31万元,组织事务68.7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20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0.5万元,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74.5万元,就业补助7.9万元,抚恤386万元,退役安置131.8万元,残疾人事业1.4万元,最低生活保障20.8万元,特困人员供养1118.1万元;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62.8万元,其中公立医院8.2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0万元,公共卫生1258.3万元,医疗保障920.8万元,计划生育事务402.5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3万元;4、城乡社区支出932.1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55.9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76.2万元;5、农林水支出5372.1万元,其中农业38.3万元,水利4020万元,扶贫1313.7万元。

三、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支出133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18.7万元,占总支出的93%。项目支出965万元,占总支出的7%。一、基本支出包括: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7.9万元,其中政协事务5.1万元,政府及相关机构事务1583.2万元,党委及相关机构事务31万元,组织事务68.7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3.8万元,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77.8万元,就业补助7.9万元,抚恤386万元,退役安置131.8万元,残疾人事业1.4万元,最低生活保障20.8万元,特困人员供养1118.1万元;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62.8万元,其中公立医院8.2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0万元,公共卫生1258.3万元,医疗保障920.8万元,计划生育事务402.5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万元;4、城乡社区支出932.1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55.9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76.2万元;5、农林水支出5372.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53.8万元,农田水利3266.2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补助18.3万元,其他农业支出20万元,扶贫1313.7万元。二、项目支出包括:1、政府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活动支出951.2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8万元。

 

四、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南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年初结余60.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3366.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9.1万元,社会保障和及就业支出1755.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6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32.1万元,农林水支出5372.1万元。2016年结余46.2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16.1万元,项目支出965万元。一、基本支出包括: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7.9万元,其中政协事务5.1万元,政府及相关机构事务1583.2万元,党委及相关机构事务31万元,组织事务68.7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1.3万元,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75.3万元,就业补助7.9万元,抚恤386万元,退役安置131.8万元,残疾人事业1.4万元,最低生活保障20.8万元,特困人员供养1118.1万元;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62.8万元,其中公立医院8.2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0万元,公共卫生1258.3万元,医疗保障920.8万元,计划生育事务402.5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万元;4、城乡社区支出932.1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55.9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76.2万元;5、农林水支出5372.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53.8万元,农田水利3266.2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补助18.3万元,其他农业支出20万元,扶贫1313.7万元。二、项目支出包括:1、政府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活动支出951.2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9.1万元,占比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5.1,占比1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662.8万元,占比20%;城乡社区支出932.1万元,占比7%;农林水支出5372.1,占比40%。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1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12393.3万元,占99.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22.8万元,占0.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2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99%,主要变动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我单位未配备公务用车,为安排公务出国活动。

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2.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接待276人(无则填0)。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22.8万元,较上年减少5.2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应上级号召,严格控制单位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4万元,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购置一批办公设备。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严格实施预算执行控制,节约了行政运行成本,提高了公共资源的有效使用率。一是优化支出结构,合理使用公共资源。保障基本支出,严控三公支出。二是依法管理行政资源,切实提升管理绩效。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如机关财务制度、公务租车制度、财务审批制度等,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大大提高了公共资源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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