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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南县组织部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30 14:37 信息来源:南县财政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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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南县组织部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县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南县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干部 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拟订或参与拟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 政策、规定、制度。负责全县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工作的规划研究、 部署和组织实施。

(二)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指导工作。研究拟订加强 全县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和工作措施。负责对县委管理的领导 班子进行考察了解,向县委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建议;负责办理 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退休审批手续;协同机构编制部门拟订副科级以上领导职数设置方案; 负责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备案事项;承办县委委托管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负责规划、部署、组织实施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指导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政治建设;负责做好中央、省、市驻南单位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省、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推荐提名工作。负责全县法官和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晋升有关工作。

(三)执行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公务员职务与 职级并行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公人员的考试录用、考核、奖惩、工资管理、能力建设等工作。 指导实施公务员调任、转任、挂职政策;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 准和管理办法。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四)负责干部监督工作,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反映的有关重要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和督办。负责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的审理工作。督查和指导县直部门和乡镇选人用人工作;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负责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

(五)负责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县干部信息、人事档案、干部统计工作;负责全县组织系统信息网络建设。

(七)负责全县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研究拟订人才工作有关政策;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

(八)研究指导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落实加强党的工作制 度、党内生活制度的规定和意见;对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 行分类指导,对各级各类党组织设立进行指导审核;指导乡镇党委健全党代表大会制度,指导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管理和联络服务。

(九)研究指导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主管党员发展和管理工 作、全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全县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指导开展党内表彰奖励、关怀帮扶等工作;负责全县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信息化建设及党内统计工作。

(十)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 作。

(十一)承担县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

(十二)负责组织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调查研究; 指导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工作,及时向县委和市委组织部报告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加强老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指导离退休党支部抓好支部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使其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

(十四)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研究室、干部教育科、干部监督科、干部科、人才科、干部信息科、公务员管理科、组织指导科、党员管理科、县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老干部科、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13个科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范围的只有南县组织部本级。

第二部分 南县组织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县组织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70.72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54.22万元,主要原因是1、年初结转结余减少;2、上级专项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61.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1.44万元,占99.91%。其他收入0.5万元,占0.0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41万元,占55.12%。项目支出242.99万元,占44.8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4.6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4.5万元,增长48.54%。主要原因是中心工作任务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4万元,增长43.5%,主要原因是中心工作任务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0.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5.87万元,占91.6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7万元,占2.62%;卫生健康(类)支出0.85万元,占0.16%;农林水(类)支出30万元,占5.5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40.89万元,支出决算为54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36.77万元,去年为163.57万元,比上年增加44.75%。商品和服务支出289.61万元,去年为200.45万元,比上年增加44.4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万元,资本性支出13.17万元,去年为12.90万元,比上年增加2.0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8.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9.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8.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7.04万元,完成预算的97.78%,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7.04万元,完成预算的97.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0.04万元,增长4.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决算7.0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7.04万元,完成预算的97.78%,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04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南县组织部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8个、接待人次1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认真履行工作职能,落实党管人才原则,把各方面人才凝聚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推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预决算收支増减变化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561.94元,决算收入561.94万元,预算收入与决算收入持平。2019年预算支出数541.39万元,决算支出数541.39万元,预算收入与决算收入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没有增减。

(二)机关运行经支出情况。

南县组织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4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县组织部共有车辆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信费等。

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地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9年度南县组织部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南县组织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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