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15

2019年度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30 14:03 信息来源:南县财政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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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市有关自然保护区(指南县行政区域内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范围,下同)和湿地公园(指湖南南洲国家湿地公园,下同)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和实施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各项管理制度,行使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各项管理职能。综合协调管理范围内水务、渔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等工作。

(三)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发展计划、规划,实施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功能建设。按照自然保护区规划明确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设置醒目的标志标牌和必要的防护设施。

(四)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内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保护工作,救护和处理送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负责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内修复建设项目的策划及获准后的组织实施。

(五)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和自然资源展示,向社会公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地理地图和界线。

(六)负责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综合管理、日常巡查管护,行使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权,配合各部门联合执法

(七)负责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合理利用工作,规范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旅游秩序,组织开展观光旅游。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林业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县域内其他范围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县林业局负责业务指导和涉及本行业职权范围内的执法监督。

2、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职责分工。益阳是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等部门负责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范围内涉及本行业职权范围的违法案件的查处并承担相应监督责任。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日常巡查管护、监督检查中对辖区内发现的违反自然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改正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罚款等方式进行处罚,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并锁定证据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3、乡镇有关职责。乡镇政府负责加强辖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协调处理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有关权属纠纷、维护社会稳定。配合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巡查、监督和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党建工作办公室),资源保护股,宣传教育股(旅游管理股),舵杆洲管理站,舵杆洲管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607.29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593.6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2018年底成立,2019年开始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02.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6.35万元,占89.64%。其他收入166万元,占10.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0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76万元,占10.85%。项目支出1427.82万元,占89.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41.29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427.6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2018年底成立,2019年开始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36.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7%。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427.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2018年底成立,2019年开始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36.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03万元,占8.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6万元,占0.51%;节能环保(类)支出170.48万元,占11.87%;农林水(类)支出1140.81万元,占79.4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36.58万元,支出决算为1,43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2.03万元,支出决算为4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5.5万元,支出决算为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26万元,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0.48万元,支出决算为17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138.81万元,支出决算为113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6.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88万元,支出决算为9.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预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88万元,支出决算为9.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决算9.8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88万元,支出决算为9.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88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2个、接待人次63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19年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认真履行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各项职能,加强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日常巡护,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各种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为推进生态保护做出贡献。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1147.99万元,决算收入1602.35万元,预算收入比决算收入减少454.36万元,减少的比例为28.36%。2019年预算支出1147.99万元,决算支出1601.58万元,预算支出比决算支出减少453.59万元,减少28.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在执行预算过程中追加其他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信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地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9年度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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