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15

2019年度   南县文化体育旅游综合执法大队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30 13:23 信息来源:南县财政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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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南县文化体育旅游综合执法大队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县文化体育旅游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县文化体育旅游综合执法大队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县文化体育旅游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南县文化体育旅游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能是依法管理、净化和繁荣全县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市场、版权市场,适时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依法管理权全县文物、演出、音像制品、娱乐和互联网市场,维护合法的文化经营;依法管理好全县旅游市场;依法打击破坏广播电视信号和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依法管理全县体育事业发展和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南县文化体育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内设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财务室、档案室。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南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决算包括:南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决算本级决算,无下属二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南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南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07.6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7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二、2019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3.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78万元,占97.32%。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占1.97%。其他收入1.45万元,占0.71%。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39万元,占92.37%。项目支出13.99万元,占7.63%。

 

四、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1.1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85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五、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9.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8%。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万元,减少4.45%,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9.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8.3万元,占93.5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6万元,占6.4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9.87万元,支出决算为17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45.8万元,支出决算为1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5万元,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2.2万元,支出决算为1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2%。主要原因是一部分社会保障金由财政直接支付。

六、关于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1.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八、关于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9万元,支出决算为2.89万元,完成预算的96.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决算2.8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99万元,支出决算为2.89万元,完成预算的96.66%,与上年相比持平,没有增减变化。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9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南县文化体育旅游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44个、接待人次57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

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2.8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9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南县文化体育旅游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44个、接待人次57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九、关于 2019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

预算管理方面较好,本着厉行节俭、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标准和审批制度与程序,公用经费、三公经费都得到了有效控制。南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建立健全了资产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对需要经过政府采购的项目均进行了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总体有效。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

2019年,南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可喜成绩。在行政效能上,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严格行文规则,控制文件规格;减少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模,创新会议形式;节约会议成本,严肃会议纪律;推动网上办事,降低提交资料的时间及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强化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多种办法、加大对执法人员培训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执法队员的综合素质。

2、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对文化、新闻出版、版权、旅游、广播电视市场日常监管,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严格行政执法,确保市场的有序发展。

3、抓好“扫黄打非”工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政治性出版物行为,维护经济秩序,确保市场的繁荣。

4、严格办案程序,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快捷、有效办法,坚持“谁立案、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立案、审批、调查终结、处罚决定等各环节程序合法,一案一结,及时归档。

5、规范全县体育全民健身活动和市场执法工作。

6、配合县三创办,抓好文化市场的三创工作。

7、2019年被评为省先进单位。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229.8万元,决算收入203.23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减少26.57万元,减少比例为11.56%。2019年预算支出数229.8万元,决算支出数183.39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46.41万元,减少比例为20.20%,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社保金由财政直接支付。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县文化体育旅游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1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9年度南县文化体育旅游综合执法大队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南县文化体育旅游综合执法大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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