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南县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
2019年度
南县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南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中医药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拟订全县血吸虫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十四)组织拟订并协商落实应对老龄化的工作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南县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界〔2019〕26号)明确我局内设19个内设机构,并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纳入我局2019年部门决算范畴的二级单位33个,其中全额预算单位11个,差额预算单位22个。另有南县计生协会。我局由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监察室、法规监督股、规划信息股、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宣传科技股、体制改革股、应急股、爱卫办、血防办、药具站、扶贫办、信访室、工会、协会、医学会构成。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卫生健康局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包含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决算)等32个单位,如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南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
2 |
南县疾病控制中心 |
3 |
南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
4 |
南县妇幼保健院 |
5 |
南县人民医院 |
6 |
南县中医医院 |
7 |
南县第三人民医院 |
8 |
南县三岔河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站 |
9 |
南县卫生系统财务集中核算管理中心 |
10 |
南县血吸虫病专科医院 |
11 |
南县华阁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站 |
12 |
南县武圣宫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站 |
13 |
南县南洲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站 |
14 |
南县茅草街中心卫生院 |
15 |
南县明山头中心卫生院 |
16 |
南县青树嘴中心卫生院 |
17 |
南县武圣宫中心卫生院 |
18 |
南县华阁中心卫生院 |
19 |
南县乌咀乡卫生院 |
20 |
南县茅草街镇天意卫生院 |
21 |
南县三仙湖镇柴码头卫生院 |
22 |
南县南洲镇卫生院 |
23 |
南县华阁镇新安卫生院 |
24 |
南县三仙湖镇卫生院 |
25 |
南县中鱼口乡卫生院 |
26 |
南县厂窖镇卫生院 |
27 |
南县麻河口镇卫生院 |
28 |
南县麻河口镇光红卫生院 |
29 |
南县浪拔湖乡哑巴渡卫生院 |
30 |
南县南洲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1 |
南县浪拔湖乡卫生院 |
32 |
南县中鱼口乡光明卫生院 |
第二部分 南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68,146.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25.14万元,增长4.13%,主要原因是工资和津补贴政策性的增加、妇幼保健院新建住院大楼、新医疗设备的添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6,067.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87.67万元,占25.26%。上级补助收入16.5万元,占0.02%。事业收入49163万元,占74.41%。其他收入199.9万元,占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5,23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25.32万元,占93.08%。项目支出4511.26万元,占6.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259.5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86.14万元,下降6.58%。主要原因是本级专项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831.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8%,比上年同期减少1209.92万元,下降6.71%,主要原因是本级专项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831.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15万元,占0.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32万元,占0.13%;卫生健康(类)支出16766.54万元,占99.62%;城乡社区(类)支出5万元,占0.03%;农林水(类)支出15万元,占0.0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831.01万元,支出决算为16,83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服务;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24万元,支出决算为19.24万元,主要用于引进人才;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24万元,支出决算为19.24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83万元,支出决算为16.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368.84万元,支出决算为2,368.8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99.01万元,支出决算为899.01万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
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1.30万元,支出决算为291.3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1.47万元,支出决算为341.47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医院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9.94万元,支出决算为159.94万元,主要用于中医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9.51万元,支出决算为99.51万元,主要用于精神病医院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产医院(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6.10万元,支出决算为286.10万元,主要用于妇幼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8.65万元,支出决算为498.6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8.20万元,支出决算为518.2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21.09万元,支出决算为1,021.09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15.05万元,支出决算为1,515.05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5.73万元,支出决算为185.73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办公费用;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98.25万元,支出决算为4,098.2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36.88万元,支出决算为836.88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1.62万元,支出决算为201.62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85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设备购置;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24万元,支出决算为19.2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机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2.32万元,支出决算为922.32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63.61万元,支出决算为663.6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88万元,支出决算为40.8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85万元,支出决算为0.8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救助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0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8.00万元,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构建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3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19.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1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006.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
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南县卫生健康局单位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此项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
八、关于南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85万元,支出决算为22.75万元,完成预算的91.55%,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58万元,支出决算为12.08万元,完成预算的96.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万元,完成预算的8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12.08万元,占53.1%。公务接待费决算10.67万元,占46.9%。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2.58万元,支出决算为12.08万元,完成预算的96.03%,主要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费用有所节约。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08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万元,完成预算的86.89%,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无;
运行经费支出:12.5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2.2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49批次,接待2669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县卫生健康局对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1个,共涉及资金268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5.95%。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上级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数量指标:按照省市县各级主管部门要求落实了各项工作任务100%。
2、质量指标:确保办公正常运转100%。3、时效指标:1-12月全年。
3、经济效益指标:统一管理,节约成本96%。
4、社会效益指标:为人民群众健康得到有力的保障和实惠为目的。
5、生态效益指标:稳定推进生态建设,创建南县文明单位,成效。
6、可持续影响指标:为人民群众健康得到有力的保障和实惠为目标。
7、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力争达到98%以上。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53406.20万元,决算收入66067.07万元,预算收入比决算收入少12660.87万元,减少比例23.7%。2019年预算支出52492万元,决算支出65236.59万元,预算支出比决算支出减少12744万元,减少比例为24.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了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0.3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34.45万元。减少58.33%。主要是因为本单位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量入为出,严格控制各类行政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南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86.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8.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00.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7.46万元; 授权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比重为0%。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县卫生健康局共有车辆34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2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0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地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9年度南县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