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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30 11:31 信息来源:南县财政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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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人大常委会是南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南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南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

10、在县长和县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人大常委会备案;

11、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序列局局长的任免;按照国家监委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

13、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5、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等。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南县人大常委会下设两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联工委;县人民代表大会下设七个正科级专门委员会:监司委、农业农村委、教卫委、环资委,民侨外委、社建委(新增)和预算工委、财经委(与预算工委合署),另有驻人大纪检监察组一个。人大常委会机关设机关党支部和退休党支部两个党支部和机关工会委员会。

机关现实有人员52人,其中行政在岗在编29人,参(依)公务员管理人员2人,退休人员21人。

南县人大常委会现有委员31人,其中兼职常委7人。省人大代表5人,市人大代表58人,县人大代表265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82.1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3万元,减少2.17%。主要原因是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82.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8.91万元,占97.74%。其他收入13.13万元,占2.2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7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23万元,占76.7%。项目支出132.84万元,占2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8.9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2万元,增长8.4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新增委实及人大代表赴浙大、武大、厦大参加履职培训。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6.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万元,增长6.1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新增委室及人大代表赴浙大、武大、厦大参加履职培训。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6.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4.17万元,占95.9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77万元,占3.55%;卫生健康(类)支出3万元,占0.5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9.4万元,支出决算为55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34.87万元,支出决算为33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32.84万元,支出决算为13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年初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6万元,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4万元,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77万元,支出决算为1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5.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8.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预算的93.5%,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预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预算的9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决算1.8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预算的93.5%,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7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0个、接待人次9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成立了预决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常委会分管机关胡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财务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专门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10个专项,涉及资金132.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3%。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度,我单位资金使用达到了预期总目标,资金分配合理,使用规范透明,支付进度及时,并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为全面完成此项自评工作,财务室提供大量佐证材料,证实:本次绩效自评、自查工作中坚持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对指标内容进行评价考核打分,从考核结果来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预算公开,执行情况每周例行通报,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本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八委一办”严格按预算执行,“八委一办”自评、互评结果较。,本机关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控三公经费,控预算。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预算;无办公楼建设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556.94万元,决算收入556.94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85万元,较上年减少13.4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政府采购额度。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事务。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1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

13.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14.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15.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1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1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8.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9.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20.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21.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22.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23.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24.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25.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26.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27.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2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0.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31.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32.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3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9年度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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