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开发区发展的法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南县经开区各理制度和改革措施,探索经济开发区改革和发展的新路新模式;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督促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
(二)编制南县经开区中长期建设、科技、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照南县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规划和管理经开区内的各种建设项目。
(四)负责南县经开区内企业的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和指导区内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区内企业的科研、新产品开发,审核和申报高新技术产品和企业,办理企业项目扶持资金;组织区内科技计划、科研项目科研成果鉴定和申报管理。
(五)负责南县经开区招商引资有关工作;审核和批准管理范围内的外资和内资项目;指导和协调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按规定处理区内有关涉外事务。
(六)负责南县经开区的综合、信息、审计、统计、财政收支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
(七)负责协调南县经开区的教育、民政、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等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八)负责南县经开区的党群、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工作。
(九)根据授权,负责行使南县经开区管理范围内的国土、财政等派出机构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事务局,规划建设局,经济合作局,产业发展局,征地拆迁办。
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单位部门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73.3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850万元,减少64.2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39.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9.1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3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14万元,占90.44%。项目支出42万元,占9.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8.3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35万元,减少64.0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9.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34万元,减少65.5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9.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9.27万元,占88.64%;科学技术(类)支出25万元,占5.6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87万元,占5.6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9.14万元,支出决算为43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90.11万元,支出决算为29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22万元,支出决算为4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87万元,支出决算为2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7.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8.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8.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八、关于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占100%。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了公务接待计划和公务接待支出。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
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接待30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对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上级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组织在 2019 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园区招商引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园区招商引资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全年预算数为 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招商引资的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绩效目标年度指标值设置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设置更加科学的绩效指标,充分反映实际工作情况。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度预算收入为439.14万元,决算收入为439.14万元,预算收入和决算收入相同,无增减情况。2019年预算支出为439.14万元,决算支出为439.14万元,预算支出和决算支出一致,无增减情况。预算数和决算数相同是因为本单位严格控制开支,将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65.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5.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115.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44.8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第五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