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15

2019年度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9-30 08:27 信息来源:南县财政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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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三农”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和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根据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接和指导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三)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五)负责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六)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七)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社有资产,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八)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为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九)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县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协助社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事务,负责机关会务、全社情况综合、上传下达,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工作报告、文件,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文秘、档案、接待、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报道、文明建设、政务公开等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二)合作指导股。负责推动基层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等合作经济组织、社团组织的建设和农产品经纪人发展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综合开发、商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指导系统再生资源经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再生资源市场;协助做好法律咨询和合作社之间经济纠纷的调解工作;指导帮助、检查督促仓储运输管理工作;协助编制全县供销社系统商品流转计划;组织对农村市场的分析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本系统行业协会的工作。

(三)综治安全股。负责全社的综合治理、维稳、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保卫工作。

(四)财务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会计、统计制度、财税法规制度,协调与财政、税务、统计等部门关系,负责机关财务核算,编制机关财务预决算方案,对各类资金进行监管,管理好财务档案,做好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五)人事股(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系统内党建、思想宣传、社会保障、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关心下一代、老干和人事档案管理、人事统计报表等工作。

第五条  县供销联社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1名。设理事会主任1名,监事会主任1名,理事会副主任2名;股级职数10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1个: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本级,没有其他二级单位。2019年年末,全社共有在职人员30人,离退休71人,建国初期和遗属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645.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9万元,减少4.2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4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9.85万元,占85.13%。其他收入96.05万元,占14.8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3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14万元,占78.89%。项目支出134.91万元,占21.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9.8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9.7万元,增长30.87%。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供销社综合改革经费和人员经费中五险一金由单位代交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97%。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3万元,增长29.24%,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供销社综合改革经费和人员经费中五险一金由单位代交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8.5万元,占36.5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2万元,占1.31%;城乡社区(类)支出6万元,占1.1%;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31.38万元,占61.0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49.85万元,支出决算为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6%。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5.76万元,支出决算为13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7.4万元,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4万元,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 。年初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12万元,支出决算为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2.38万元,支出决算为18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23.86万元,支出决算为11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7%。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8.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2.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5.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

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单位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主要因:2019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数。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预算。

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与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数。

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无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社成立了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依据上述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了基础收集整理工作。我单位根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开展,按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制定了相应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同时,我单位制定或完善了内部控制与考核制度,对项目资金管理的预算审核、支出审批以及实施结果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2.9万元,支出决算为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算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完成,预期的绩效目标的也基本实现。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我社综合改革及综治维稳等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1、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增长。商品购进总额8.3亿元,同比增长10.6%;商品销售总额4.95亿元,同比增长11.5 %;汇总利润2405万元,同比增长10.3%。其中连锁销售额1.7亿元、电子商务销售2.5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1%、10.6%,农产品市场交易额1.07亿元,同比增长10.3 %。

2、综合改革有序推进。新建乡镇基层社1家,综合服务社40家;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成立5家乡镇级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新增土地托管面积1万亩。

3、立项争资和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成功申报惠农综合服务规范化县建设项目,完成县级惠农服务公司、3个乡镇惠农服务示范中心和15个惠农综合服务示范社建设任务,完成投资65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754.5万元,决算收入645.9万元,预算收入比决算收入增加108.6万元,增加比例为14.4%.2019年预算支出数754.5万元,决算支出数639.05万元,预算支出比决算支出增加115.45万元,增加比例为15.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工资预算包含在单位预算收入中,退休费支出由社会保险所发放。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2万元,较上年比较减少12.88万元,减少33.5%。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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