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15

2019年度南县洞庭湖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9-30 16:57 信息来源:南县财政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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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南县洞庭湖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县洞庭湖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南县洞庭湖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按照南县县城总体规划的要求,规划和管理创新区内的各种建设项目。

2. 组织编制和统筹实施创新区内总体规划、用地规划、景观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生态保护规划以及休闲旅游等规划。

3. 负责创新区内有关法规、政策宣传工作并检查督促落实。

4. 负责创新区内的产业布局、环境整治和项目准入。

5. 负责创新区内招商引资有关工作;审核和批准创新区内的外资和内资项目;负责创新区内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6. 负责创新区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土地出让、土地流转、土地储备等工作。

7. 负责创新区内党建、纪检、监察、组织、社会保障等工作。

8. 负责创新区内综治维稳、信访、民政、文化、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有关社会事务管理;负责协调教育事务。

9. 负责管理创新区内的财政收支、国有资产、信息综合、统计等工作。

10. 根据授权,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创新区内的派出机构。

11.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洞庭湖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经营发展部、规划建设部、社会事务部、财务部、新兴产业创业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洞庭湖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南县洞庭湖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南县洞庭湖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县洞庭湖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372.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080.09万元,增长47.11%。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收、支中包含田园综合体项目款、华南农业项目款、和滨项目款、小龙虾特色产业小镇款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269.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6.5万元,占79.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49万元,占5.4%。其他收入506.83万元,占15.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6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7.19万元,占98.03%。项目支出62.58万元,占1.9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13.4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01.85万元,增长208.62%。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中包含田园综合体项目款、华南农业项目款、和滨项目款、小龙虾特色产业小镇款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35.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83%。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86万元,增长275.16%,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中包含田园综合体项目款、华南农业项目款、和滨项目款、小龙虾特色产业小镇款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35.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4.48万元,占22.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1万元,占0.43%;城乡社区(类)支出335.44万元,占13.77%;农林水(类)支出1045.44万元,占42.93%;交通运输(类)支出236万元,占9.69%;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440万元,占18.0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35.28万元,支出决算为2,43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0.85万元,支出决算为16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5.38万元,支出决算为30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41万元,支出决算为1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8.95万元,支出决算为15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45.44万元,支出决算为104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年初预算为236万元,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40万元,支出决算为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76.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5.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69.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

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18万元,支出决算为34.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34.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将招商引资项目支出计入科目公务接待费统计,公务接待费实际只有1.2万元,其余为项目中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18万元,占100%。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职能大大增加,工作力度加大,导致公务接待任务有所增加。(2019年将招商引资项目支出计入科目公务接待费统计,公务接待费实际只有1.2万元,其余为项目中接待费用。)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

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34.1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98批次,接待593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6.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6.49万元,增长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6.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6.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中包含和滨土地挂牌出让税收返还及呈宝龟土地成交价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176.49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 176.49万元,主要用于和滨土地挂牌出让税收返还及呈宝龟土地成交价款。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保障项目的实施进度。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创新示范区按照创新区规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特别是各种节会和乡村建设,促进了南县的生态旅游发展、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3269.81万元,决算收入3269.81万元。2019年预算支出3169.77万元,决算支出3169.7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县洞庭湖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0.8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南县洞庭湖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7.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7.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0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南县洞庭湖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决算公开表格

 南县洞庭湖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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