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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9-30 16:57 信息来源:南县财政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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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现代养殖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养殖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养殖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县养殖业生产的指导服务,承担养殖业生产技术技能培训。

(三)协助拟订畜牧业、渔业发展规划和养殖业重大项目的筛选、立项申报。

(四)开展畜牧水产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养殖业技术研究攻关,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培育、开发利用和推广;指导畜禽水产良种繁育试验示范及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

(五)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动物血吸虫病、水产养殖病害综合防治和动物疫病监测。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及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和文秘、档案、保密等日常事务;参与研究、起草有关重要的文件及报告;负责信访、综治维稳、普法依治、后勤等行政事宜;三创、信息舆情、宣传。负责安全生产、工会、妇女、计生、共青团、老干、河渠长等管理工作。

财计股。负责中心财务,国有资产,内部控制管理,拟定财务预算计划,进行财务监督与内部审计,科学地调度、筹集、使用资金,保障中心正常运转;协助全县养殖业项目资金使用、分配、监管。

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考核任免、职称评定、考工升级、人事档案管理、纪检等工作;负责中心党务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机关支部党建工作,指导所属二级机构党建工作;负责扶贫工作。

科技推广股。负责拟定畜牧水产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畜牧水产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负责立项争资、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

畜牧业技术推广股。负责全县畜牧业生产、规划、指导和服务;承担畜牧业技术研究攻关和技术技能培训,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培育、开发利用和推广;开展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相关项目的申报与实施的指导与监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渔业技术推广股。负责制订渔业生产发展规划,并实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渔业生产指导和服务;承担渔业技术研究攻关、技术技能培训及病害防治,对精养鱼池改造进行指导与服务;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培育、开发利用和推广;相关项目的申报与实施的指导与监管;开展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水产健康养殖有关工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股。负责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的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免疫;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承担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家畜血吸虫病查治、动物疫病净化等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只包含单位本级决算,无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974.9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802.04万元,增长36.91%。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39.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6.67万元,占88.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万元,占1.97%。上级补助收入251.53万元,占9.9%。其他收入1.28万元,占0.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4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3.25万元,占61.92%。项目支出967.47万元,占38.0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95.0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69.26万元,增长47.32%。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07.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9%。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2万元,增长51.64%,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增多。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07.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2.45万元,占18.68%;节能环保(类)支出139.5万元,占6.32%;农林水(类)支出1705.88万元,占77.2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0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决算报表中未填入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决算报表中未填入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决算报表中未填入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决算报表中未填入年初预算数。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决算报表中未填入年初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决算报表中未填入年初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决算报表中未填入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0.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0.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89.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44万元,支出决算为22.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85万元,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9%,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3.85万元,减少6.5%,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59万元,支出决算为18.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1%,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7.59万元,增长76.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专项增加而增加的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3.85万元,占17.16%。公务接待费决算18.59万元,占82.84%。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3.85万元,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85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59万元,支出决算为18.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59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90个、接待人次42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3.85万元,占17.16%。公务接待费决算18.59万元,占82.84%。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3.85万元,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85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59万元,支出决算为18.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59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90个、接待人次42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5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97%。比上年减少42.47%,本年支出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7%。比上年减少42.47%,项目支出50万元,比上年减少42.47%。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中心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自评工作小组,财计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落实本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根据评价指标对预算资金及专项的实施结果进行测评,对资金拨付、支出、使用、监督管理进行跟踪问效,了解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和实施效果,判断资金使用是否科学、合理和有效。评价小组对照绩效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各项目实施总体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对我中心履职情况的群众满意度征求了中心各部门的意见。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2019年预算资金按进度及时拨付到使用单位,做到规范合理从紧开支,强化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单位预决算全部按照要求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内。建立健全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成立了以中心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专项资金管理小组,分别制定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和大额资金会签制度,在专项立项,预算资金申报、分配、使用时一律由中心党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对资金拨付、使用、验收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管。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到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无调整、挤占、挪用或其他违规现象发生。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严格履行职能,按照财政法律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一是资金使用效益高。保障了全系统职工工资、津贴、绩效及退休费用的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了畜牧水产工作队伍的稳定和提升。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或随意使用情况,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二是社会效益好。我中心各项业务工作都有新突破,稻虾养殖面积达55万亩,成为我县新型农业主导产业。同时利用有限资金做好了单位党建、四创、精准扶贫等工作,取得了很好成效。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我中心行政执法职能于2019年6月已整体划转到农业农村局,包括定点屠宰、渔政执法、质量安全监管等,所以我中心就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作出绩效评价。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项。①春秋防疫工作。2019年度共调入口蹄疫疫苗105万毫升,牛羊口蹄疫疫苗10万毫升,禽流感疫苗215万毫升,羊小反刍兽疫疫苗2万头份,全年共计免疫生猪29.01万头,牛、羊3.7万头,禽392.9万羽,羊小反刍兽疫1.02万只,规定疫病免疫密度均达100%,在全省免疫抗体水平抽样检查中,免疫抗体水平均达70%以上。②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一是加强泔水监管。成立相关组织,层层负责抓落实,做好宣传引导,对所有餐饮经营场所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的餐厨剩余物的处理督促登记造册,对餐饮剩余物进行分类处理,对城区餐饮剩余物的处理进行排查。二是强化两场防护。开展疫情排查及宣传,落实猪场生猪安全措施。三是强化生猪及产品调运监管。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明字[2018]29号、33号明电要求,严格生猪及产品调运监管,严禁疫区省份的生猪及产品调入我县,发现违规调运的生猪和产品,不得劝返,一律就地无害化处理。同时严格产地检疫及屠宰检疫,对调入我县的种用、饲用生猪实行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对生猪调运车辆实行备案制度,调运车辆必须在运载前和卸载后严格清洗消毒。四是加强市场监管,主要是流通环节和餐饮环节。五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主要是联合执法,开展多环节监管;加大宣传力度,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强化市场监管,打击私屠滥宰。2019年我中心组织市监、公安开展生猪屠宰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打击私屠滥宰及市场贩卖“白板肉”行为,共查获白板肉伍佰余公斤,立案18起,捣毁私屠滥宰窝点一个。③动物血防工作。一是组织各乡镇血防专干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实施分片包干,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明确了责任;三是完善档案资料,为迎接省、部验收做好充分准备。全年共计查病牛、羊5098头(只)。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9.7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决算公开表格

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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