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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1-17 14:23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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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质量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采取措施并监督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范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
3.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规范和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开展反垄断执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
4.指导广告发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等领域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食品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和质量监督管理有关的社会团体工作。
全局现有在职人员237人,离退休人员118人。总编制为257个,其中行政编141个、工勤编15个、事业编101个。
2、机构设置
本单位现设有15个内设股室,一个协会,3个分局,2个检测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投诉举报中心,市场监督信息中心,工会,老干支部,机关党委,拆迁办,稽查大队,派出机构13个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的汇总情况,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为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08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08.72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8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数增加616.1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预算额度同时增加列入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088.7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5.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58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数增加616.1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预算额度同时增加列入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三)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1、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2、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88.7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738.7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5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其中:公务接待费50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300万元,明细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7万元,网络信息化建设8万元,认证认可经费4.4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4万元,举报基金7万元,餐饮安全监管20万元,反不正当竞争6万元,产品质量监管经费8.8万元,产品检测及检测设备试剂购置52万元,打击传销19万元,食药安全监管一体化建设22万元,计量监管经费4.4万元,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费12万元,药品抽检19.2万元,药品安全专项整治16万元,突发疫情专项12万元,行政许可工作经费9.5万元,两个不良反应专项经费10万元,医疗器械专项整治3万元,食品安全监管30万元,队伍能力建设6万元,投诉举报中心建设7.7万元,综合治理经费1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4.6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03.82万元,上升36.97%。主要是单位编内在职人员发生变动和公务交通补贴列入基本支出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6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公车制度改革后,2018年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列入县级专项;本单位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南县市监局局共有国有资产1430.38万元。一是房屋数量13栋,面积15157平方米,价值1068.39万元;二是通用设备数量505件,价值238.34万元;三是专用设备67台,价值53.07万元;四是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数量2234张,价值70.58万元。
5、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18年实现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覆盖,且20万以上的重点专项支出申报了绩效目标。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基本支出: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9、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财政拨款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政府经济科目和部门经济科目:根据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针对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与实际需要,分设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两套科目综合应用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会计核算等环节。
14、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用、日常办公、购车及车辆运行费、楼堂馆所及装修支出等。
相关附表下载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3、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科目)—工资和福利支出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科目)—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科目)—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与项目支出
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9、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0、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4、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属县本级预算表格,本表为空表)
附表点击此处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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