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15

2018年南县住房与建设局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1-15 15:31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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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负责组织或指导全县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监管;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全县尘世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城乡供水节水、燃气、市政设施、城区照明、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卫、污水处理等工作;牵头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
(二)围绕县委工作部署,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落实好牵头督办的重点民生工程建设;进一步推进“两供两治”项目及“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和“两污”治理工程PPP项目建设,加强建筑、燃气行业监管,规范市场行为,杜绝安全事故。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巩固好清扫保洁与牛皮癣治理市场化成果。加大对乡镇建设指导力度,推动“特色小镇建设”平稳、协调、较快发展。全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提升文明创建力度,继续开展“平安家庭”“平安家庭示范户”创建活动。
(三)全局现有在职人员252人,离退休人员80人。总编制为256个,其中行政编17个、工勤编3个、全额事业编46个、差额事业编100个、自收自支编90人。
2、机构设置
内设职能科室12个(含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局属二级事业单位6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南县住建局部门本级
2、环境卫生管理处
3、德昌公园管理所
4、路灯管理所
5、公用事业管理站
6、园林绿化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为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730.44万元。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65.4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665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数增加384.5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44.5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40万元。2、政府性基金财政收入800万元,来源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730.44万元。1.一般公共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45.41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数增加384.56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37.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34.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2.6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对应安排8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30.4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556.1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174.2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其中:公务接待费14.6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730.28万元,明细为:派出纪检监察组专项10万元、环卫处专项589.88万元、规划例会及项目评审费15万元、招商引资及争资立项11.4万元、会议及培训费4万元、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监督宣传费6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20万元、德昌公园专项20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计算机、打印机和复印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414.4万元,主要是对附属单位人员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3万元,上升13.2%。主要是公务交通补贴10.08万元、党建组织活动经费8.97万元以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95万元列入基本支出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2018年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列入县级专项),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南县住建局共有国有资产2130.24万元。一是房屋数量1栋,面积4480平方米,价值1801.13万元;二是办公设备及培训设备数量62件,价值252.25万元;三是家具用具71件,价值76.86万元。
5、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18年实现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覆盖,且20万以上的重点专项支出申报了绩效目标。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基本支出: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补助医疗经费。
9、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0、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1、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财政拨款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政府经济科目和部门经济科目:根据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针对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与实际需要,分设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两套科目综合应用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会计核算等环节。
15、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用、日常办公、购车及车辆运行费、楼堂馆所及装修支出等。

相关附表下载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3、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科目)—工资和福利支出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科目)—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科目)—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与项目支出
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9、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0、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4、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属县本级预算表格,本表为空表)

附表点击此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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