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1-15 17:24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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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负责县城区市容市貌管理、查违控违拆违等综合行政执法的管理部门。全局现有在职人员136人,退休人员9人。总编制为136个,其中行政编制7个、事业编制38个、自收自支编制91人。
2、机构设置
内设职能科室9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装备股、人事政工股、法制宣传股、监察室、信息指挥中心、城管执法大队、规划执法大队、渣土管理大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罚没收入等收入;支出为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及市容市貌管理、查违控违拆违等城市治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977.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2.55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5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数减少 47.47万元,主要是政府采购减少;另一方面是取消广告管理罚没收入,今年以城市治理为重点工作。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977.55万元,其中,社会保保障和就业支出71.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65.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02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数减少47.47万元,主要是单位在职人员发生变动减少5人,工资性支出及住房公积金的减少。

(三)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1、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2、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7.5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86.9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590.6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70万元,明细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经费4万元、永安社区控违拆违工作经费4万元、东红社区控违拆违工作经费4万元、花甲湖社区控违拆违工作经费4万元、渣土管理整治经费10万元、县重点建设地段控违拆违工作经费7万元、小荷堰社区控违拆违工作经费4万元、火箭社区控违拆违工作经费4万元、宝塔湖社区工作经费8万元、迎检活动经费9万元、执法联动工作经费8万元、法律服务经费4万元;资本性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执法用办公设备;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509.60万元,主要是对附属单位人员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2.0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1.03万元,上升22%。主要是单位编内在职人员增加4人,公务费预算额度增加和党组织活动经费增加及公务交通补贴5.04万元列入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9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3万元,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有国有资产177.92万元。一是房屋数量1栋,面积1655.01平方米,价值62.14万元;二是办公设备数量29件,价值32.58万元,三是交通运输(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台,价值83.20万元。
5、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18年实现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覆盖,无20万以上的重点专项支出。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基本支出: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补助医疗经费。
9、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0、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1、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财政拨款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政府经济科目和部门经济科目:根据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针对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与实际需要,分设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两套科目综合应用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会计核算等环节。
15、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用、日常办公、购车及车辆运行费、楼堂馆所及装修支出等。
相关附表下载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科目)—工资和福利支出
5、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科目)—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6、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科目)—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与项目支出
7、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9、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0、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4、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属县本级预算表格,本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