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预算
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卫生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湖南省增补药物目录。
(八)组织实施加强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信息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负责全县计生药具的综合管理。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
(十)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推动实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五)负责全县中医药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保健政策,负责全县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上级党政领导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负责拟订全县血吸虫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十八)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南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卫生计生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政办发〔2016〕16号),明确我局内设19个内设机构。核定机关行政编制24名。纳入我局2018年部门预算范畴的二级单位2个,其中全额预算单位 2个,差额预算单位0个。另有南县计生协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南县卫计局部门本级
2、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药具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为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034.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34.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数增加248.01万元,主要是工资和津补贴政策性的增加以及新增加医疗应急中心人员和工作经费。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034.8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7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02.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78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数增加248.01 万元,主要是工资和津补贴政策性的增加以及新增加医疗应急中心人员和工作经费。
(三)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1、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2、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4.8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251.8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8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688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招商引资15.47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12.48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37.73万元;卫生工作经费25万元;培训费19.25万元;会议费25万元;优检费42万元;农村奖励扶助38.78万元;农村特别扶助59.35万元;手术并发症补助7.74万元;维稳经费40万元;计生工作经费166.20万元;南县计生协会79万元;社会抚养费返还10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95万元,主要是对附属单位人员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7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3万元,上升 13.18%。主要是单位编内在职人员发生变动和公务交通补贴列入基本支出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2018年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列入县级专项),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南县卫计局共有国有资产196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
5、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18年实现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覆盖,且20万以上的重点专项支出申报了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