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县红十字会部门预算
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南县红十字会是县人民政府主管事业部门。
2、机构设置
内设职能部室3个(赈济事业部、救护培训部、办公室)。全会现有在职人员5人,无离退休人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红十字会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为保障会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83.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23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83.2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5万元。
(三)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1、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2、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2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3.7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9.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招待费2万元,备灾救灾业务费、物资运输费7.5万元,宣传及资料印刷费6万元,救护培训8万元,造血干细胞捐献、无偿献血工作经费6万元,开展青少年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工作经费1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88万元,与2017年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2018年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列入县级专项),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南县红十字会共有国有资产办公室4间,面积96平方米;二是办公设备及培训设备数量11件。
5、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18年实现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覆盖,无20万以上的重点专项支出。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基本支出: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9、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财政拨款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政府经济科目和部门经济科目:根据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针对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与实际需要,分设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两套科目综合应用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会计核算等环节。
14、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用、日常办公、购车及车辆运行费、楼堂馆所及装修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