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15

2018年南县民政局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1-15 11:03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南县民政局是南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承担着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基本社会公共服务等多项工作职责。全局现有在编干部职工10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全额事业编制59人,差额事业编制22人,自收自支编制9人,离退休人员47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民政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
3、贯彻执行国家的优抚政策,依法开展优抚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管理;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4、拟订全县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及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生活待遇。
5、拟订全县救灾减灾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统计上报并统一发布灾情;筹措、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指导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
6、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城乡特困供养管理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7、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9、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县内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指导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制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并指导使用;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的建设。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12、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审计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13、协调老龄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拟订全县老龄工作政策,编制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4、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政策法规、规划财务、人事监察、办公室10个职能股室,管辖南县社会工作指导服务中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殡仪馆、军干所、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处、老年公寓管理所、光荣院、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殡葬管理所10个二级单位,常年管理重点民政对象近5万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局本级、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南县社会工作指导服务中心、南县光荣院、南县军干所、南县救助管理站、南县婚姻登记处、南县殡葬管理所等7家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县级民政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21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14.4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数减少200.1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77.1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减少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21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8.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87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数减少200.1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29.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68.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4.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46.8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30.04万元。

(三)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1、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2、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14.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094.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离退休费、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12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民政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等。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120万元,明细为:低收入核对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的工作经费,为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社会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县社会工作指导服务中心的工作经费,为全县社会工作的宣传、服务及社工人才培训提供经费保障;双拥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县本级双拥工作及慰问费支出等方面;留守儿童保护10万元,主要用于关爱留守儿童保护工作方面;殡葬惠民补助5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全县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提供惠民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费减免人群及骨灰采取节地生态安葬的费用补助;基本养老服务补贴14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全县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通过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为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县内城乡低保户的基本生活保障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178万元,主要用于县本级老龄事务、殡葬改革、民政财务信息化建设、“五化”民政建设工作经费、县福利院工作经费及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9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4.91万元,上升12.4%。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3人,公务费预算额度减少,同时公务交通补贴9.9万元,党建组织活动经费6.36万元,退
休人员公用经费2.25万元列入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7万元,为公务接待费22.7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三)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18年实现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覆盖,且20万以上的重点专项支出申报了绩效目标。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基本支出: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9、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财政拨款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政府经济科目和部门经济科目:根据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针对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与实际需要,分设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两套科目综合应用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会计核算等环节。
14、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用、日常办公、购车及车辆运行费、楼堂馆所及装修支出等。

相关附表下载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科目)—工资和福利支出
5、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科目)—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6、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科目)—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与项目支出
7、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9、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0、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4、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属县本级预算表格,本表为空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