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县林业局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1-15 14:27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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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南县林业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林业工作的部门,属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建设和湿地保护利用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和湿地保护利用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在县绿化委员会指导下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湿地保护、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基地、林业项目建设工程,开展森林资源、湿地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组织指导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编制森林限额采伐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县木材、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林产品的采伐、猎捕、经营、加工、销售、运输;负责对竹木交易、花卉、种苗、森林旅游等产业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监管。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的工作,贯彻执行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全县林地、林权包括林权合同、林地流转、林权交易、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组织发布林业行业信息,指导基层林业站业务工作。管理、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和执法队伍的建设工作,查处乱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征占用林地、违法经营加工竹木制品和野生动物等案件;组织开展全县森林防火工作,重大森林火灾的查处、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
负责拟订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各项专题规划,组织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统筹规划全县林业人才的培训,指导全县林业法律、法规、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搞好南洲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工作。座落于南洲镇永红路。
南县林业局编制数为223人(其中9个行政编、59个事业编、1个工勤编、154个自收自支事业编,实有人数为191 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0人,全额事业在职人员59人,全额工勤在职人员为1人,离休2人(木材公司2人)、退休人员120人(其中行政全额12人,事业全额108人)、长期临时人员2人、遗属4人。
2、机构设置
内设职能科室4个(含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局属二级事业单位3个,其中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湿地公园管理总站、南县德昌国有林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县林业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025.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23.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数增加77.5 万元,主要是天星洲、舵杆洲并入国有林场行政管理人员纳入林业局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025.43万元,其中,社会保保障和就业支出121.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03万元,农林水支出836.17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数增加77.5 万元,主要是天星洲、舵杆洲并入国有林场,行政管理人员纳入林业局部门预算,支出增加。

(三)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1、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2、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3.4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72.0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53.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60万元,明细为:争资立项20万元,野生动物保护及病虫害防治5万元,湿地公园建设工作经费10万元,二级机构改制及维稳5万元,执法工作经费5万元,执法船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专项商品服务支出12万元;资本性支出23.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69.8万元,主要是对附属单位人员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0.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6万元,上升19.6%,主要是公务交通补贴7.08万元列入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2018年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列入县级专项),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10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南县林业局共有国有资产262.7万元。一是房屋数量1栋,面积1200平方米,价值145.6万元;二是办公设备及培训设备数量102件,价值36.4万元;三是车辆数1辆,价值35.95万元;家具58套,价值44.75万元。
5、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18年实现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覆盖,且20万以上的重点专项支出申报了绩效目标。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基本支出: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补助医疗经费。
9、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0、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1、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财政拨款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政府经济科目和部门经济科目:根据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针对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与实际需要,分设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两套科目综合应用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会计核算等环节。
15、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用、日常办公、购车及车辆运行费、楼堂馆所及装修支出等。
相关附表下载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科目)—工资和福利支出
5、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科目)—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6、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科目)—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与项目支出
7、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9、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0、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4、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属县本级预算表格,本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