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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政府性债务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7-09-18 10:50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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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政府性债务情况报告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6-04-18 点击:140

为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和政府债券管理,推进债务管理预算化进程,提高债务管理信息化水平,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置换债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6〕32号)、《关于做好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财库〔2016〕26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16年政府性债务情况汇报如下:

南县政府性债务现状分析:

(一)债务规模

政府性债务分为政府债务和或有债务,政府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截至2016年6月,南县政府性债务总额为337263.96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总额为191017.56万元,包括一般债务187931.41万元,专项债务3086.15万元。或有债务余额146246.41万元。

其中,政府性债务偿还责任按单位性质划分

1,2015年新增债券5735万元,置换债券27800万元

2,2016年新增债券17000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部门:241413.26万元

4,教育部门:13336.57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部门:91.57万元

6,医疗卫生部门:6894.21万元,

7,城乡社会部门:959.70万元

8,农林水部门:10864.65万元

9,交通运输部门:13000万元

10,粮油物资管理部门:140万元

11、商业服务部门:29万元

(二)债务举借主体

融资平台公司是债务的主要举借主体。截至2016年6月,我县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为196408万元,占债务总额的61.33%。

(三)债务率

湘财金〔2015〕50号文件界定我县债务率为75.22%,债务风险评估处于“绿色安全区”。

 

 

三、工作开展

财政局积极争取南县委、县政府对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并采取针对性措施,规范政府举债行为,防止债务规模过快增长,努力防患和化解财政风险。截止2016年6月,我县争取上级置换政府债务指标7.04亿元,财政厅已下达我县置换债券13074.64万元,新增债券17000万元。2016年上半年,我们按上级要求认真完成了政府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工作,同时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进行了专项清理核对。组织银行及各债务单位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了核对,通过银行转账,将置换资金直接拨付给了债权人,并组织债务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解除债务关系。

四、南县政府债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当前事权和财力不匹配情况下,政府性债务出现在所难免。

2.当前财政体制下,南县政府只能保证“吃饭”需要,地方财力又不足以支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势必出现地方政府举债发展现象。

3.在政府性债务管理上,没有一个统一的尺度衡量,南县政府对把债务控制在哪个水平上缺乏确切了解,急需上级制定具体的指标,便于基层操作、管理。

4.地方政府发展公益事业缺乏筹融资渠道,在发展PPP模式等方面急需上级给予指导。

五、进一步加强南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措施

1、在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的基础上,实行债务限额控制,严格限定举债程序和债务资金用途,将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债务限额及举借债务必须经县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并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公开工作。

2、坚持依法筹资、严格控制举债。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除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转贷);推广使用PPP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

3、积极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

4、完善政府性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性债务及其项目建设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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