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
南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
一、 部门概括
南县司法局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共有编制数59个,其中全额事业编制3个,实有行政在职在岗人员55人,退休人员33人。临时人员9人(司机2人,门卫1人,食堂厨师1人,乡镇司法代理所长5人)。乡镇专职调解员15人。
二、 主要工作职责和任务
㈠、工作职责
1、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法学教育工作、参与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指导工作。
2、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及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和期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县法律服务市场,指导和管理乡镇及事业单位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室的业务工作。
4、加强监外五种罪犯的管理、监控,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减少社会乱源,维护社会稳定。
5、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当好南县经济建设的法律顾问,切实为人民群众开展法律服务。
6、管理全县律师、公证、法学会工作,指导律师协会工作。
7、开展法律援助,组织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进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工作。
8、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收支说明
㈠收入合计:789.54万元
1、 公共财政经费拨款:736.54万元
2、 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7万元
3、 中央财政补助收入:36万元
㈡支出合计:789.54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3.09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400.33万元;(2)项目支出282.76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92万元。其中:(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66.56万元;(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4.26万元;(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9万元;(4)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19万元;(5)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3.0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9.5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 19.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