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部门预算
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部门预算
一、本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对策和发展规划。
2、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3、参与道路检查站的审核、申报和有关管理工作;参与对涉及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停车场(库),营运车辆停靠点的规划建设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以及负责城市出租车辆的交通管理工作。
4、负责预防和处理全县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全县基层交通安全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行政处罚。
5、组织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路巡逻综合执法,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和打击车匪路霸。
6、负责全县机动车辆(含委托农机部门管理的车辆)、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和牌证核发。
7、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处罚交通肇事和违法的驾驶人;指导驾驶人培训学校的培训教育工作。
8、负责全县公安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
9、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施救。
10、负责受理群众的电话报警、求助和投诉。
二、人员基本情况
1、在职干警人数为64人。其中:正科级13人、副科级26人、科员25人。工资统发中心工资表人数为64人。
2、退休人员11人,其中:科级退休10人、科员1 员。
3、聘用协警(长期临时人员)50人。
4、遗属人员1人
三、预算总收入为1004.14万元。
其中:财政经费拨款为309.14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为6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为85万元。
四、预算总支出为1004.14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8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568.17万元,项目支出为289.23万元。(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19.03万元,其中: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为91.63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为19.63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为2.62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为1.64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为3.51万元。(三)住房保障支出为27.7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为27.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