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能源办2016年部门预算
南县能源办2016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能源办是一个独立核算的全额事业副科级单位,单位实有人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人,全额事业编制3人,工勤编制人数1人,退休人员6人,长期临时工1人,全县现已有农村户用沼气22438口,使用率80%以上,太阳能用户3万户,城市污水厌氧净化处理池417处,达9100立方米,月处理污水能力达2.2万吨,从2004年至今我办一直实施农村沼气及其它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
二、2016年主要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工作职责
发展生态农业,加快能源建设,农村天然气、沼气开发、建设城市净化池、美化城市环境、开发农村节能产品和完善农村沼气后续服务。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港湾大型沼气后续基础设施建设,推广集中供气100户,完成南县天裕牧业大型沼气工程建设,推广集中供气300户。
2、推广太阳能用户2000户,省柴灶推广1500台。
3、进一步完善农村户用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
4、在乡镇集镇推广厌氧净化池建设。
5、已申报振旺大型沼气工程和湖南永利大型沼气工程,争取年内实施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三、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依据
根据县政府制定的预算标准及可再生能源法、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建设的相关政策。
(二)基本原则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四、2016年部门预算的具体说明
1、预算收支概况
收入95.75万元,主要是财政补助收入,无其它收入来源。
2、支出明细的详细说明
总支出:95.75万元
(一)工资性支出34.1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39万元,津贴补贴14.79万元。
(二)社会保障缴费12.95万元。其中:养老保险金6.84万元,失业保险金0.44万元,医疗保险金2.05万元,生育保险金0.17万元,工伤保险金0.27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0.44万元,职业年金2.74万元。
(三)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09万元,其中:长期临时工工资1.20万元,津贴补助9.89万元。
(四)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92万元。其中:办公费0.30万元,水电费0.30万元,差旅费0.1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0.22万元。
(五)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93万元。其中:奖励金0.10万元,住房公积金2.81万元,独生子女费0.02万元。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32.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1.29万元,党组织建设活动经费0.39万元,其它和商品服务支出26.00万元。
1、26.00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沼气建设专项支出;我办今年已申报湖南永利牧业和南县振旺农牧养殖有限公司两个大型沼气工程,总投资856万元,争取在年内实施并投入使用,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地方政府应解决配套资金及相应的工作经费128万元,我办是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收入来源,财政拨款仅能用于正常的行政运转,用于沼气项目的工作经费一年最少也需要三四十万左右,才能确保农村能源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