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
南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南县森林公安局经省人民政府于2010年行文批准成立、依法行使林业执法职能。属全额拨款的正科级政法编制行政单位。座落于南洲镇永红路,现在林业局同院内一栋办公楼办公。南县森林公安局行政编制数为6人,实有人数为8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6人,长期临时人员2人(协警)。
二、2016年主要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准确掌握本辖区林业治安动态,开展综合治理和专项斗争,维护社区社会治安稳定。
3.负责保护辖区森林资源安全,依法查处森林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
4.负责受理、侦察,处理全县林区发生的重、特大森林、及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
5.协助做好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清查清理工作
6.负责辖区猎枪弹具管理。
7.负责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编制修订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及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8.协助做好辖区内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9.及时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森林公安正规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执法办案是主业,依法办案是根本,刑侦技能是前提,破案才是硬道理”思想,克服“一大两难”。继续大力推进内务管理、技能培训、岗位责任、监督制约、质量考评等五个方面工作。一切工作围绕和服务于办案工作,为办案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克服一切办案的困难,主攻办案难、难办案,苦练内功,不断提高整体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
1、继续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政治建警,从优待警。以“三访三评”、廉政风险防控、创先争优和积极开展广泛参与警营文化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打牢全县森林公安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发扬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增强廉洁从警的信念。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氛围,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始终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
2、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树形象,立威信。对于我县森林公安局刚处于起步阶段,各项工作千头万绪,需要方方面面的关心、支持和理解、配合。在苦练内功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的前提下,通过新闻媒体、微博、林业信息网、公安网等媒介,宣传森林公安的独特地位、职能作用、闪光点,对外树形象,对内鼓劲,增强凝聚力、战斗力。
3、深入开展民警教育训练工作。以“三个必训”、集中“大轮训”为载体,以日常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以学习公安、林业法律法规为主,学习公共法律为辅,重点落实挂靠县公安大轮训、参加省局组织的各类培训以及市局组织不少于两次业务知识培训,尤其是要结合信息化建设,使全体民警熟练掌握网上办公、网上办案能力,不断提高全体森警的业务技能,适应新形势下森林公安工作的需要。
4、大力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提高网上办案、办公能力。全力推行刑事、治安、行政案件网上办案系统。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充分发挥森林公安“一保二维”职能作用。推进网上办公、网上管理、网上考评信息化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公安网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每天网络畅通,每天查阅相关信息。另外,根据《全省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专项检查方案》的要求,保持公安网接入率100%。
5、进一步理顺森林公安机关执法权限的落实。协调市、县公、检、法办理刑事、治安案件相关部门工作衔接问题,落实好成立森林公安局的后续工作。在县林业局、县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与县财政局、人社、编办等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落实好保障经费、机构编制、执法主体地位等问题。
6、继续坚持严打方针。根据省、市森林公安局、县公安局统一布置,组织开展区域性、针对性的严打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林案件违法犯罪,确保我县林区治安秩序稳定。
7、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森林公安等级评定和执法质量考核工作。根据省局的要求,落实好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内部职能设置,刑侦、法制人员要不断加强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侦察能力,提高办案水平,严把法制审核关。对照省森林公安机关等级评定办法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意见,建立和健全23种基础台账,规范案件卷宗归档整理工作,经得起法制部门的检查考评。
8、加强内部管理,增强能力建设。结合执法权限的落实,完善内部人员分工协作;根据执法警务工作需要,规范工作流程;根据职能需要,加强警籍和编制管理,尽快发挥职能作用。根据“五条禁令”和警务条例,从严治警,坚决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加强警务用车管理,强化考核考评工作。
9、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及时出警巡查,重拳打击贩卖猎捕野生动物行为。
三、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依据:森林法、会计法、预算法、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森林公安局机关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
四、2016年部门预算的具体说明
(一)预算收支概况
1、收入94.12万元:
(1)森林公安局完成罚没收入0.5万元
(2)财政预算内拨款93.62万元。
(二)支出明细的详细说明
1、工资性支出30.88万元:基本工资按在职人员6人,年基本工资总额16.70万元,津贴补贴986万元,岗位津贴4.32万元。
2、社会保障缴费10.7万元:养老保险按5.7万元,医疗保险为1.71万元,工伤保险0.23万元,生育保险0。14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0.33万元,职业年金2.2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7万元:住房公积金 2.36万元,独生子女0.01元。
4、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此项自动生成)
5、其它工资福利支出0.32万元:长期临时工工资1.2万元(协警),津补贴-0.88万元。
6、其它支出11.7万元:交通费 10万元(自动生成),招待费 1.46万元。
7、其他项目支出23万元的说明。
(1)、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切实控制森林火灾受害率,切实保证森林防火投入,按规定我县每年森林防火经费补助10万元;
(2)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经费8万元
(3)其他资本性支出5万元:办公设施添置3万元(其中电脑3台,空调2台,打印复印机2台),信息网络建设1.5万元, 办公桌椅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