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农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
南县农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
根据财政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概况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种子储备中心、棉花原种场、良繁中心、农科所等4个二级单位组成,本年度人员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 目 |
合 计 |
实有人数 |
389 |
行政在职人数 |
34 |
全额事业在职 |
155 |
工勤在职人数 |
1 |
差额在职人数 |
3 |
自收自支 |
0 |
退休人数 |
117 |
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人数 |
1 |
遗属人数 |
28 |
独生子女人数 |
46 |
长期临时工 |
4 |
二、主要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工作职责
1、制定农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指导、示范、服务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工作,;3、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基本农田保养保护和改造利用,组织协调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监督,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和农业行政执法及农业行政复议工作;4组织农业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加强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及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管理;5、负责农业科研和技术培训工作,组织重大农业科研攻关及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和实施,负责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化肥、新农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5、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食品安全认证和绿色食品管理。
(二)主要工作任务
1、进一步抓好粮油生产;2、进一步抓好经作产业;3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4、进一步加强农技推广服务,搞好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化肥、新农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5、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建设;5、进一步抓好农业执法及耕地质量管理;6、进一步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食品安全认证和绿色食品管理。
三、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我局收入预算2382.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2341.4万元;我局组织非税收入41.5万元(其中罚没收入8万元,门面租金33.5万元)。
四、2016年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我局支出预算总额238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及津补贴支出1046.54万元
1、工资578.74万元;
2、津补贴467.8万元;
(二)社会保障单位缴费374.64万元
1、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20%计)198.95万元;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6%计)59.68万元;
3、生育保险单位缴费(0.5%计)4.97万元;
4、残疾人就业保险金(1.8*在职人数*1.5%)10.57万元;
5、工伤保险(0.8%计)7.96万元:;
6、失业保险(1.3%计)12.93万元。
7、职业年金(8%计)79.58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46.32万元
1、办公费16.32万元;
2、水电费8万元;
3、差旅费11.00万元;
4、会议费11.00万元。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1万元
1、抚恤费13.04万元;
2、建国初期参加工作人员生活补贴0.72万元
3、住房公积金(12%计)81.03万元;
4、独生子女费0.28万元;(46个独生子女,人均60元);
5、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3万元;(伤残补助金3040元,18个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人均80元/月)。
(五)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42万元
1、长期临时工工资4.8万元。(长期临时工4个,每人每年1.2万元)。
2、津贴补助49.62万元。
(六)固定资产支出12.78万元
1、办公设备购置0.40万元;
2、专用设备购置12.38万元。
(七)其他支出751.10万元
1、交通费用20万元。单位小车四辆,新增一辆(农办合并)每辆每年按5万元计算,比上年新增5万元。
2、发展粮食生产专项519万元。主要用于:一是水稻高产创建。全县创办早晚稻万亩示范片4个,整乡(镇)整建制推进乡1个,全县水稻高产创建面积12万多亩;二是水稻集中育秧。全县落实水稻集中育秧面积6万亩,其中早稻3万亩,晚稻3万亩。经费主要用于种子款、塑料软盘、地膜、壮秧剂、竹弓及工资补贴等;三是育秧大棚20个;四是粮食生产奖励等,与上年持平。
3、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40万元。比上年新增9.28万元。增资原因如下:
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全年检测10000批次(省市规定指标),按每批次17.5元计算,共需检测费用17.5万元。
农残监测点基础设施维护与设置。按省市要求,每个乡镇需设5个监测点,每个监测点投入2000元(2015年实际支出)计算,共需经费12万元。
农产品重金属监测。设3个监测点,每个监测点需投入1万元,共计3万元。
化肥、农药、种子市场监测。按上级要求,每项需监测500批次,共1500批次,每批次70元计算,共需费10.5万元。
部、省、市农残监测抽检2万元。
设施维护与维修8万元。
宣传、培训、差旅费3万元。
设备添置10万元。
以上项目合计共需经费66万元。
4、耕地质量管理专项8万元。主要用于耕地质量监督管理、耕地质量监测、耕地质量保护和耕地质量管理法规条例的宣传等工作,与上年持平。
5、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专项8万元。比上年新增3万元。主要用于承储单位贮藏储备种子所需的种子储备贷款利息、仓储费、种子质检费、包装费等成本费用以及种子损耗、削价损失、转商亏损等间接费。新增预算原因主要是原种子储备库已被征用,今年需租用新的种子储备库。
6、经作站工作经费2万元。依据是1997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县内重复机构进行精简和合并。当时的南县多种经营办公室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拆销,所有事物由我局经作站代管。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每年给2万元作为我局经作站工作经费,与上年持平。
7、农业环境与资源保护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水稻、油菜、蔬菜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评估和认证工作,与上年持平。
8、三品一标7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全县农产品产品标志认证工作。
9、农业执法5万元。主要用于检测费、差旅费和会务费等,与上年持平。
10、阳光工程配套及工作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资料打印和迎检工作,与上年持平。
11、门面税费支出6.53万元。比上年新增0.31万元。
12、乡村清洁工程专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5万元。主要依据:湘财农(2007)46号、湘办发(2013)3号文件精神,再次将乡村清洁工程纳入全省为民办实事考核范围(排名第11位)并明确了考核指标。按照投资规模,结合考核指标要求需投资30万元以上,而省财政只安排了20万元,尚有10万元资金缺口。经费用于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农村清洁设施建设;农家清洁生活;项目资料打印机迎检工作,与上年持平。
13、植物检测检疫费5万元。根据《湖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的第十六条规定,进行疫情调查和采取消灭措施所需要的紧急防治法和补助费,由各级财政在植物保护费、森林保护费或者国有农林场生产费中安排,特大疫情的防治费由各级财政酌情给予补助。2013年,对棉花和蔬菜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扶桑粉蚧已传入我县,对水稻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稻水象甲已传入临近我县的湘阴县和赫山区。为阻止和消灭上述检疫对象,我局于2013年投入疫情普查和防控经费近40万元,预计今年和以后几年,仍然迫切需要投入的经费更多,为此请纳入预算,与上年持平。
14、植物保护工作经费5万元。依据《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第一章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植物保护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植物保护体系,将公益性植物保护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规定,新增预算资金5万元。
15、立项争资即招待费53万元。比上年新增7.5万元,其中农村部合并后新增3万元。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农业局的工作要求,我局每年从上级争取专项资金1个亿以上,主要包括双低油菜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新增粮食产能工程,水稻集中育秧、阳光工程、水稻棉花高产创建、农技推广示范县建设、湘米工程建设、超级稻示范和野莲原生态保护以及产粮大县、产油大县和其他惠农资金。为争取这些项目,我们要到上级有关部门进行项目汇报,也经常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来我县考察、调研和验收。据初步统计,这些活动每年支出费用100万元以上,请财政将部分经费纳入预算。
16、农业产业化经费1万元。原工业局职能,调农业局并且原有3万元专项。
17、扶贫开发经费3万元。
18、新农村建设及农村清洁工程29万元。
19、移民后扶3万元。
20、城乡统筹办经费6万元。
21省部级劳模慰问1万元。
22、农民素质教育5万元。
23、党组织建设活动经费11.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