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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县统计局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6-12-19 09:34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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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对全县统计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和统计巡查,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

(三)指导和协调全县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县情专项调查,审核本县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

(四)根据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大型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农业、经济等重大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其普查的有关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电子商务、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两纲监测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县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本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八)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乡镇站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九)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调研、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十)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经济、社会、科技和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公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十一)建立健全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加强统计教育和统计干部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统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05.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2.19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3.3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05.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1万元。

收支变动情况:2017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较2016年增加 9.42  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政策性人员增资使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5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44.8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0.7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其他资本性支出3.64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56.7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34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2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数4.08万元增加了15.12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3万元。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不超过2015年决算数,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九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公车制度改革后,依规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进行了调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及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县统计局采购预算总额2.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4万元。

4、项目绩效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20万元以上的预算本级专项。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公车制度改革: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益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执行的改革制度。

4、项目绩效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有20万元以上的预算本级专项,实现了绩效目标覆盖。

 

附表目录:

1、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工资和福利支出明细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明细表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明细表
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支出明细表
8、“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9、财政拨款收支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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