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15

2017年南县文化馆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6-12-19 09:33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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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组织全县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及文化相关的宣传。

(二)负责搜集,整理,保护民间民族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全县群众文化艺术档案,免费培训,辅导业余文艺骨干,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南县文化馆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89.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9.1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89.11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1.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9万元。

收支变动情况:2017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较2016年增加   1.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资使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1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52.9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6.1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9.1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1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1.89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8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数3.36万元增加了13.44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标准限额提高。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南县文化馆共有国有资产154.69万元。一是房屋数量2栋,面积1339平方米,价值116.62万元;二是办公设备及培训设备数量52件,价值38.07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

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9万元。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不超过2015年决算数,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九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公车制度改革后,依规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进行了调整;本单位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4、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南县文化馆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8万元。

5、项目绩效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有20万元以上的预算本级专项,实现了绩效目标覆盖。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公车制度改革: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益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执行的改革制度。

 

 附表目录:

1、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工资和福利支出明细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明细表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明细表
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支出明细表
8、“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9、财政拨款收支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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