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规划的制定,指导协调县直部门和乡镇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二)负责宣传推介招商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人员库、信息库,统一对外发布招商项目和信息;协调组织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三)负责全县经济技术合作、承接产业转移和发展加工贸易工作。
(四)负责投资项目的开发论证、包装、对外发布;负责县本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咨询、跟踪调度和协调推进;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核及其变更备案;协调外商投资项目的联络和项目落户跟踪工作;负责全县利用内、外资的统计工作。
(五)负责为境外、境内县域外落户我县的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办理项目行政审批所需的咨询服务,为投资者代办县级政府权限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性事项。
(六)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考核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年度预算的只有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89.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5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89.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4万元。
收支变动情况:2017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较2016年减少27.02 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专项压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5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72.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7.1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公务接待费2.36万元、党组织建设活动经费0.29万元、招商引资专项10万元、招商引资信息平台的建立及维护4.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数2.64万元增加了5.76万元,上升218%,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基数上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共有国有资产41.6万元。一是车数量1辆,价值35万元;二是通用设备数量11台,价值4万元 ;三是办公设配设施,价值2.6万元 。
3、“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不超过2015年决算数,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九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公车制度改革后,依规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进行了调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4、项目绩效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20万元以上的预算本级专项。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公车制度改革: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益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执行的改革制度。
附表目录:
1、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工资和福利支出明细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明细表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明细表
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支出明细表
8、“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9、财政拨款收支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