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县财政局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办理有关县级政府借款的谈判、协商签约业务,并对贷款的使用与偿还进行监督管理。
(三)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我县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票据。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资金。
(五)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税收调整政策。按照法定权限,审批或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审批地方税收的减免和退税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县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统计、分析、转汇和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和配套项目的财政拨款,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负责乡镇财政管理的政策执行,体制建设,管理方式改革和日常指导工作,参与组织和实施农村综合配套改革。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有5家,分别是局机关本级、乡镇财政管理局、非税收收入征收管理局,农业开发办公室和国库集中支付局。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730.3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73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5.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11万元。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收支变动情况:2017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较2016年增加 223.84 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资使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0.3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183.1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47.1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财政绩效评价、预算决算编制专项经费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
单位 |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数 |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数 | 增幅 |
财政局机关 | 29.04万元 | 115.2万元 | 417% |
农开办 | 9.65万元 | ||
国库集中支付局 | 9.66万元 | ||
非税局 | 9.65万元 | ||
乡财局 | 6万元 |
增幅较大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我县预算编制按照“保基本,保运转”的原则切实调减了专项支出的项目及额度,适度提高了公用经费的定额标准,以优化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保障结构。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南县财政局共有国有资产是房屋及配套设施使用面积542平方米,价值580.2万元;二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办公设备、公用设备若干。
3、“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6.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16.21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不超过2015年决算数,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九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公车制度改革后,依规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进行了调整;本单位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4、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南县财政局机关采购预算总额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万元。
5、项目绩效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有20万元以上的本级专项,实现了绩效目标覆盖。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公车制度改革: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益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执行的改革制度。
附表目录:
1、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工资和福利支出明细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明细表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明细表
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支出明细表
8、“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9、财政拨款收支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