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共产主义青年团南县委员会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县共青团组织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参与社会协调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政府委托的有关青年工作事务,指导和帮助青联、学联、少先队等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在维护全县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发挥青年利益的社会代表作用。
(四)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南县团委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88.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1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88.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万元。
收支变动情况:2017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较2016年增加9.46 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资使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1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2.0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6.1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 37 万元,少先队工作经费 5 万元,党建活动经费 0.13万元,“大团委”建设乡镇团委工作经费 24 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数0.48万元增加了3.12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标准限额提高。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团委办公设县委县政府大楼,未单独进行国有资产登记统计。
3、“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九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公车制度改革后,依规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进行了调整;本单位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4、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5、项目绩效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有20万元以上的本级专项,实现了绩效目标覆盖。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公车制度改革: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益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执行的改革制度。
附表目录:
1、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工资和福利支出明细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明细表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明细表
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支出明细表
8、“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9、财政拨款收支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