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县档案局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对全县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认真搞好档案执法检查,查处档案违法案件。
(二)负责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保管和档案科研、信息开发利用;征集、收集失散的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和史料,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各单位现行文件的收集、整理、编目、保管和利用。
(四)负责档案管理技术规范、标准的推广运用工作;指导全县档案信息化建设、利用和管理工作,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建设。
(六)负责全县档案工作队伍建设,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业务培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县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审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档案局县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4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5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4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4万元。
收支变动情况:2017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较2016年增加 23.08 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资使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5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22.5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1.9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年鉴编印工作经费 8 万元,乡镇简志编纂工作经费 2 万元,档案抢救保护及珍贵档案征集 3 万元,档案法制宣传费 3 万元,档案业务培训及档案执法检查经费 4 万元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万元。较去年增加的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档案局办公楼在南县人民政府大院内,独立建筑楼,占地面积9.47亩,总建筑面积382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76.5平方米,其它用房1912平方米,对外服务用房面积765平方米,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面积383平方米,附属用房383平方米。
3、“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4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不超过2015年决算数,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九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本单位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4、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档案局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5、项目绩效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20万元以上的本级专项。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表目录:
1、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工资和福利支出明细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明细表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明细表
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支出明细表
8、“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9、财政拨款收支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