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县党史办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能职责
制定全县党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征集、整理、编纂县委重要党史资料,收集整理重要口述历史资料、重要党史人物回忆录,搜集、整理和研究有关中共党史、中共地方党史的信息资料;研究、编撰地方党史专著,编辑出版重要党史书刊;对党的地方历史和县委党史重要人物等进行综合研究,总结历史经验,为党的建设和县委决策提供历史借鉴;发挥 “资政育人”职能,用党史研究成果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进行专题调查研究,为南县经济社会的更快发展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的只有南县党史办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8.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9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8.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5万元。
收支变动情况:2017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较2016年减少3.29 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专项压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9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7.5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1.3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万元。较2016年2.16万元预算数增加1.44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限额标准提高。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7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不超过2015年决算数,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九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公车制度改革后,依规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进行了调整;本单位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公车制度改革: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益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执行的改革制度。
附表目录: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工资和福利支出明细表
5、部门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明细表
6、部门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明细表
7、部门预算支出—项目支出明细表
8、“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9、财政拨款收支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