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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县教育局(机关)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6-12-19 09:16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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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2017年,南县教育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贯彻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南发〔2015〕14号),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品质提升为着力点,聚力开拓创新,聚焦均衡发展,为建设“洞庭明珠、生态南县”做出积极贡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南县教育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26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6.65万元,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及专项收入拨款64万元 。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260.6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083.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22万元。

收支变动情况:2017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较2016年增加 166.91  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资使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0.6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924.9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34.1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三)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1.63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8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数12.96增加了51.84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限额标准提高。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南县教育局共有国有资产580.42万元。一是房屋数量1栋,面积4579平方米,价值255.36万元;二是专用设备价值47.2万元;三是通用设备价值170.6万元 ;四是家具用具装具多套,价值107.26万元 。  

3“三公”经费预算

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4.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15万元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不超过2015年决算数,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九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公车制度改革后,依规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进行了调整;本单位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4、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教育局机关采购预算总额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公车制度改革: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益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执行的改革制度。

 

 

附表目录: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工资和福利支出明细表
5、部门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明细表
6、部门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明细表
7、部门预算支出—项目支出明细表
8、“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9、财政拨款收支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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