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15

2015年财政决算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发布时间:2016-09-12 16:15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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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县财税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决策部署,克服经济下行和银行惜贷等不利因素影响,着力服务经济发展,打造公共财政、民生财政。通过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监督,增强保障能力,圆满完成了年初预算任务和市指导性任务,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助推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6309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2.81%,占市指导性任务的100%,同比增收5738万元,增长10%。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1396万元,占年初预算107.82%,同比增收4185万元,增长11.25%。

按征收部门统计:国税部门完成1858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0.19%,占市指导性任务的88.06%,同比增收1180万元,增长6.78%;地税部门完成3314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1.33%,占市指导性任务的108.7%,同比增收4623万元,增长16.21%;财政部门完成1137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3.37%,占市指导性任务的98.88%,同比减收65万元,下降0.57%。

按预算级次统计: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1130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0.01%,同比增收219万元,增长1.98%;上划中央所得税完成465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4.32%,同比增收678万元,增长17.03%;上划省级收入完成573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6.11%,同比增收656万元,增长12.92%;公共财政收入完成4139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7.82%,同比增收4185万元,增长11.25%。

2015年,全县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06742万元(不含上解),同比增支39945万元,增长14.97%。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1、增值税(18.75%)完成2818万元,同比增收58万元,增长2.10%;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完成(75%)1210万元,同比增收106万元,增长9.60%;

3、营业税(75%)完成8196万元,同比增收1368万元,增长20.04%;

4、企业所得税(28%)完成1608万元,同比增收326万元,增长25.43%;  

5、个人所得税(28%)完成566万元,同比减收9万元,下降1.56%;  

6、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216万元,同比增收51万元,增长4.38%;  

7、契税完成2595万元,同比增收1318万元,增长103.21%;

8、耕地占用税完成1286万元,同比减收530万元,下降29.19%;

9、城镇土地使用税(70%)完成1689万元,同比增收24万元,增长1.44%;

10、土地增值税完成6071万元,同比增收1028万元,增长20.38%;

11、房产税完成690万元,同比减收67万元,下降8.85%;

12、其他税收收入完成825万元,同比增收47万元,增长6.05%;

13、教育费附加收入完成755万元,同比增收32万元,增长4.43%;

14、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完成499万元(2014年为基金收入,2015年纳入一般预算收入);

1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4776万元,同比减收375万元,下降7.28%;  

16、罚没收入完成3104万元,同比增收90万元,增长2.99%;  

1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319万元,同比减收416万元,下降23.98%;

18、其他非税收入完成2173万元,同比增收636万元,增长41.36%。

(二)公共财政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614万元,同比减支863万元,下降2.74%;

2、国防支出193万元,同比增支28万元,增长16.97%;

3、公共安全支出8683万元,同比减支119万元,下降1.35%;

4、教育支出69500万元,同比增支9494万元,增长15.82%;

5、科学技术支出3750万元,同比增支379万元,增长11.24%;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01万元,同比增支2300万元,增长85.15%;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62万元,同比增支14871万元,增长41.43%;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742万元,同比增支8020万元,增长20.71%;  

9、节能环保支出989万元,同比减支3927万元,下降79.88%;

10、城乡社区支出4592万元,同比增支2461万元,增长115.49%;  

11、农林水支出41370万元,同比增支4310万元,增长11.63%;

12、交通运输支出5118万元,同比增支421万元,增长8.96%;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119万元, 同比增支640万元,增长25.82%;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53万元,同比减支1966万元,下降63.03%;  

15、金融支出30万元,同比减支138万元,下降82.14%;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47万元,同比减支156万元,下降9.73%;  

17、住房保障支出31355万元,同比增支5050万元,增长19.2%;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1764万元,同比增支401万元,增长29.42%;  

19、债务付息支出560万元,同比减支1142万元,下降67.1%;

20、债务还本支出33263万元(根据规定,债务还本支出不包含在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内,在报表中未列数据)。

(三)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029万元,同比增收4735万元,增长89.44%。其中: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05万元,同比增收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9128万元,同比增收4642万元,增长103.48%;其他政府性基金完成415万元,同比增收13万元,增长3.23%。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6314万元,同比增支138万元,增长0.85%。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万元,同比下降46.95%;城乡社区支出11680万元,同比增长47.53%;农林水支出1327万元,下降74.0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万元,同比增长13.16%;其他支出3055万元,同比增长71.53%(其中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498万元,同比下降4.6%;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2554万元)。

二、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和问题

(一)全县财政收入虽有增长,但序时进度有差距,且非常规缴库不可持续。全年虽完成了预算任务和市指导性任务,但过程艰难,全年非常规缴库数额较大。分季度看,四个季度当季累计完成数占市指导性任务的比重分别为22.94%、27.32%、19.07%、30.67%,季度序时进度不一,半年度和年末突击入库和非常规入库确保了过半任务和年度任务的完成。

(二)主体税种增幅悬殊较大。截至12月底,全口径县级主体税种累计完成33722万元,占预算任务的98.53%,同比增长10.07%。分税种看:增值税完成15033万元,占预算的90.3%,同比仅增长2.1%;营业税完成10929万元,占预算的116.9%,同比增长20.05%;企业所得税完成5743万元,占预算的93.21%,同比增长25.45%;个人所得税完成2021万元,占预算的95.6%,同比下降1.56%。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受工业企业产品市场供需、销售价格、原材料和用工成本、开工不足等因素影响,导致增值税增幅未达预期。二是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带动建筑业税收大幅增长;地方税务部门加大了对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等项目税款的清缴力度,同时催缴了欠税;金融保险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促进金融业营业税增长等因素影响,合理助推营业税快速增长。三是受汇算清缴力度加大的影响,拉动企业所得税快速增长。

(三)小税种整体增势良好。“七小税种”累计完成13084万元,占预算的119.26%,同比增长22.49%,占总税收的比重达25.93%,促进了全县税收的稳定增长。主要原因是:2015年,地税部门坚持“抓大不放小”原则,深挖房地产和建筑安装业税收收入潜能,稳抓固定税源,狠抓重点税源,清理规范小税种和零星税源征缴,拓展了新的税收增长点。截至12月底,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分别同比增长4.38%、31%、1.45%、103.21%、20.39%,但房产税和印花税分别同比下降8.85%、20.2%。

(四)非税收入进度较快,拉动了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增长。全年非税收入累计完成12626万元,占预算的103.36%,同比增长3.83%,占财政总收入的20.02%。非税收入比重偏高虽削弱了税收不足对财政总收入的影响,但也阻碍了收入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五)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项目保障有力。全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06742万元(含工商技术监督下放数1419万元),同比增长15.53%,较好的保障了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建设。

(六)重点企业增收后劲不足。受宏观经济下行、政策性减税等因素影响,重点企业生产经营不理想,税收增收乏力,全年增加值仅为1798万元。

(七)财政平衡压力加大。截至12月底,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长14.97%,其中人员支出和机构运转等刚性支出增长过快,五保户供养、残疾人生活补助等民生项目提标和调资政策的落实,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民生工程等重点项目的推进,资金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财政平衡压力加大。

三、当前财政运行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除经济新常态造成税收增长放缓外,还有三个方面的客观因素不容忽视。一是政策性减收因素不断增多。“营改增”全面铺开,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扩围,增值税和营业税免征门槛降低,保险行业免税政策执行,以及民营经济税收优惠政策等,都将影响税收增长。二是征管性增收作用弱化。为弥补经济下行带来的收入缺口,2015年国税和地税部门坚持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纳税秩序不断规范,加之历史积欠得到有效清理,堵漏增收的空间正在收窄。三是不可比因素影响。从2015年开始,地方教育附加收入、文化建设事业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教育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7项基金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导致不可比增收。2015年,7项基金累计增加非税收入1498万元,今后随着这7项基金总量的不断增加,将在一定程度上束缚收入质量的稳步提升。

四、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努力完成2016年财政预算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做好2016年的财政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为工作主线,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经济活力和动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2016年财政预算任务。

(一)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促进转型升级,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资金引导,优化服务力度,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用足用好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梳理支持企业发展的各类政策,争取扶持资金,发挥其在优化结构、推进科技创新、帮助企业攻坚克难等方面的导向作用,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二是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整合各类财政资金,找准财政资金扶持切入点,重点加大对经济转型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力度。在资金分配投入上更加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更加注重科技创新和发展资源节约型经济,致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培植优质税源。

(二)以财税征管为抓手,确保收入质量,努力实现财政收入提质增效。认真分析财税收入形势,挖掘财政增收潜力,强化综合治税,有效堵塞税收漏洞,确保应收尽收。一是强化收入监控,完善收入征管措施。继续推行财税部门收入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创新征管手段,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新标准,严防税收流失,确保税收收入稳步增长。二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继续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做到依法征收、及时入库。三是提高收入质量。在夯实财政持续增收基础的同时,着力提高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实现财政收入“质量双升”。

(三)以改善民生为根本,加大保障力度,全力促进社会事业齐头并进。坚持把保民生、促和谐作为体现财政支出绩效的重要依据,在保障政府履职、有效运转的基础上,支出重点向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民生工作倾斜。一是继续加大“三农”投入。把握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契机,支持实施富民强村工程,支持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建立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科学合理保障教育经费,着力打造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力度,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医疗筹资标准,保障医疗报销水平。四是落实社会保障工作。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低保、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等制度实施,提高保障水平;支持促进残疾人各项事业的发展,保障残疾人的基本待遇,力争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社会资源和改革发展成果。

(四)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强化财政监管,全面提升科学理财水平。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规范政府预算体系,统筹安排各类预算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五位一体”的预算管理机制。规范预算编制,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根据资金投向做好日常监管,强化跟踪问效;推进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的有机结合,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要求,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甄别各类债务,严控债务规模,防范债务风险。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精神,维护市场竞争环境,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全面清理规范各类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建立统一、有序的市场体系。纵深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实现县、部门和乡镇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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