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6-08-11 09:00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大中小
一、县政法委、县综治办主要工作职责
南县政法委、综治办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个机构名称的工作体制,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有关政法工作、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根据省、市政法委员会和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指导政法各部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工作。
二、财政预算收入支出说明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0.93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200.93万元。
总支出为200.93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83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99.2万元(单位经费64.16万元,工资统发35.04万元)。(2)项目支出75.6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4万元。其中: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6.37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51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47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29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0.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4.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