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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6-08-11 08:59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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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或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决定。

(三)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文稿;负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监测分析和政务信息工作;组织对重大政策进行深入研究。

(四)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五)负责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六)负责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县长热线管理和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加强应急管理,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可行性方案。

(八)负责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发布,编写县人民政府大事记。

(九)负责组织协调开展人大代表批评、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管理、指导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外事侨务工作。

(十二)拟定全县金融发展战略规划,推进全县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政府、企业、银行、保险机构之间合作,促进金融业发展;协调处置和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十三)负责全县机关事务行政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内部的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和有关接待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政府电子政务建设和规划及业务指导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业务指导,办理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政预算收入支出说明

2016年总收入为747.81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747.81万。

总支出747.81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42万元;项目支出250.0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77万元,其中:(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80.63万元;(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7.28万元;(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3万元;(4)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44万元;(5)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3.1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3.5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3.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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