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南县财政局部门决算
一、南县财政局主要工作职能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办理有关县级政府借款的谈判、协商签约业务,并对贷款的使用与偿还进行监督管理。
(三)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我县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票据。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资金。
(五)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税收调整政策。按照法定权限,审批或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审批地方税收的减免和退税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县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统计、分析、转汇和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和配套项目的财政拨款,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负责乡镇财政管理的政策执行,体制建设,管理方式改革和日常指导工作,参与组织和实施农村综合配套改革。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南县财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1.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南县财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当年总收入948.2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8.02万元、其他收入80.27万元。
2、支出决算。2014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896.1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68.0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2.14万元。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