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2014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报告
关于全县2014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报告
——在南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南县财政局局长 彭应明
(2014年3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全县2014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请予审议。
一、财政预算的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坚持统筹兼顾,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透明度,为打造“湘北明珠,生态南县”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财政预算的总体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按照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总量平衡、突出重点的原则。
三、公共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方法
(一)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部实行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编制继续遵循零基预算、细化预算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基础数据精细化、基本支出标准化、项目编制科学化、监督监管透明化”建设,科学有效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部门预算单位的所有非税收入(含门面收入、捐赠收入、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遵循以收定支、统筹安排的原则。人员工资按实计算;各类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政府确定缴费基数和比例计算;公用经费分类核定;先人员经费,后公用经费,再专项经费;先单位自有资金和非税收入及上级补助资金,后本级预算资金安排。
在职副科级人员(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津补贴达到18000元(离退休人员津补贴按比例标准由县财政全额安排),提标部分由财政全额安排(无非税收入单位的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津补贴由财政全额安排,纪委、检察院补差部分安排50%,);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按在职每人9500元安排,退休人员按每人10608元安排(自收自支退休人员按6240元安排)。
纪委、政法委和公、检、法部门公用经费按每人25000元安排,司法局公用经费按每人22000元安排,其他单位公用经费按每人2400元安排;交通费、会议费按上年预算标准安排,招待费按上年预算的90%安排;专项经费根据单位工作需要,结合县级财力,按照有保有压、有去有留的原则予以核定。
(二)教育和卫生系统实行综合预算
1、教育系统。人员工资按标准足额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在职教师绩效工资按人平18000元安排,离退休人员按比例标准安排,由财政直接打卡发放;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按人平18000元安排,由教育局打卡发放。中心学校公用经费按校均70000元安排。
2、卫生系统。卫生系统中县直医院及乡镇中心卫生院人员工资按每人5000元、血防医院按每人14000元安排;“两卫”人员绩效工资按人平年增长3000元安排;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继续安排专项资金800万元。
(三)乡镇部门单位实行分类安排
乡镇政府机关和财政所人员工资按实计算。在职副科级人员津补贴达到18000元,离退休人员津补贴按比例标准由县财政全额安排;公用经费按每人2400元安排;大学生村官的工资和津补贴按标准全额安排,由县财政打卡发放,公用经费按每人1200元安排到乡镇;离休干部经费按每人8000元安排。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经济发展办、水利站、计生站、文体卫站、林业站、村镇建设站、人社服务中心在职在编人员经费按年人平27000元安排;全额拨款编制人员离岗退养按年人平22000元安排;计生站合同职工经费按年人平20000元安排(以上经费安排均包括工资、绩效工资、除养老保险之外的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在内),退休人员按年人平12480元安排,县财政对乡镇原自收自支分流人员按年人平4800元补助;水利站机电岗位经费按人员实际工资额加年人平9000元补助(与水利站在编人员的差额部分在乡镇体制结算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社区工作经费除南洲镇三个老社区按每个10.5万元安排外,其他的按每个7万元安排。村级运转经费按每个村6万元安排。
四、公共财政预算的具体安排
1、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为60000万元,比上年实现数54045万元增加5955万元,增长11.0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7130万元、上划中央1769万元、上划省级5180万元。分征收部门任务为:国税局20000万元,比上年实现数16840 万元增长18.76 %,其中增值税16045万元、营改增增值税1200万元、消费税 150 万元、企业所得税2600万元、个人所得税5万元;地税局30300万元,比上年实现数27207万元增长11.37 %,其中营业税 11100万元、企业所得税3662万元、个人所得税2910万元、资源税2万元、土地使用税 2645万元、城市建设维护税1266万元、印花税370万元、土地增值税3350万元、房产税736 万元、车船税343万元、教育费附加收入760万元、契税1620万元、耕地占用税1532万元,罚没收入4万元;财政局9700万元,比上年实现数9998万元减少298万元,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61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400万元、罚没收入1000万元、排污费收入90万元、其他收入600万元。
2014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37130万元,一般性转移收入68409万元,专项转移收入63320万元;动用上年净结余 39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合计168898万元。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6498万元,转移性支出240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支出合计168898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比增加18562万元(同比数为上年预算数,下同),主要增减因素是:地方财政收入同比增加 45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同比增加13993万元(含专项转移支付增加3287万元),净结余减少19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同比增加18562万元。主要增支项目有:城市和农村低保及五保户提标县级配套、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城镇居民医保增加及离任村干部补助提高等共需3236万元;公务员津补贴和教育及公共卫生系统绩效工资提标、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乡镇人员包干经费提标需6611万元,离退休干部协会经费40万元、增人增资及单位专项增加需1701万元;农村清洁工程、乡村绿化奖补、“三创工程”、“一馆三中心”、城区卫生保洁、社区运转等经费共增加 2526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1200万元;税收征收经费增加150 万元;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经费、困难家庭高中生免学杂费及各项配套经费增加498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增加3287万元。主要的减支项目有专项上解减少500万元,招待费减少87万元、竹产业减少100万元。
2、201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98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0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00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420万元,教育资金收入50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12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基金收入10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300万元,育林基金收入64万元,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收入2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2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55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00万元,船舶港务费收入40万元。全县基金支出预算为298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7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64万元,地方教育附加安排支出420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12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30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300万元,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支出2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55万元,水运管理支出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社保基金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2014 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65723万元,比2013年预算数增长4%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69147万元,比2013年预算数增长10%,本年度收支结余-342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7931万元。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中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为8000万元。
五、深化财税改革,加强科学管理,努力完成2014年预算任务
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财政部门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正视财政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趋势,统筹谋划,重点推进,在新的起点上努力开创全县财政工作新局面。
(一)服务大局,推进经济转型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调控作用,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争取中央、省级投资额度,吸纳社会资金,增加社会有效需求。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营改增”以及所得税优惠等政策的落实,完善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积极支持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和行业。积极筹措资金,以项目补贴、创新奖励等形式,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通过建立投融资平台、投融资担保、财政贴息和补助项目前期经费等措施,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突出重点,加大创新投入。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通过财政奖励、补助、贴息、担保和融资等方式,配置市场要素资源,重点支持城市扩容提质、工业园区建设和园区经济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和品牌创新,提升生态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能力。加快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支持“三农”,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以推进 “双畅三创”工程和“四大建设”为主线,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拓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化解农业生产风险;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大力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农村清洁工程,推进新型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完善农村为民服务措施,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四)改善民生,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以“八大重点民生项目”为中心,扎实推进民生工程。积极筹措资金,健全稳定多元筹资机制,将实施民生工程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事业和居民收入倍增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综合效应,不断增进群众福祉;继续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制定促进就业、扶持创业、完善扶贫开发等财政扶持措施;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扩大社会保险参保率;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缓解困难人群的住房困难;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访三化”专项活动为契机,加大为民服务力度;加快文化场馆建设步伐,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繁荣。
(五)改革创新,增强体制机制活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积极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提高政府预算的完整性,扩大参与式预算范围。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保障财政资金阳光、安全运行。加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完善处置和租赁程序;健全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决算批复工作。加强融资平台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盘活资本、资产和资源,大力压缩往来款项和预算结余,促进财政、融资平台良性循环和风险的有效防控。
(六)勤俭节约,强化财政公信力。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事,降低行政成本,严查“吃空饷”人员,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 “三公”经费,减少会议和差旅经费,压缩考察培训和节会活动,把钱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精细管理,提高科学理财水平。坚持科学理财、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原则,规范预算编制,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夯实预算编制基础;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管理,提高收入质量;强化资金使用绩效意识,实施竞争立项,完善部门绩效评价体系;健全覆盖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改进作风,强化服务,做到讲实话、干实事、敢作为、勇担当,提高财政工作科学化水平,增强财政部门的凝聚力、执行力、公信力,不断提升全县财政系统整体形象。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圆满完成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意义重大。我们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富民强县这一主线,在统筹兼顾中突出发展重点,以扎实的作风抓好工作落实,确保2014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