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就业服务中心2020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县就业服务中心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各事业、企业单位失业保险征缴与发放;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与下岗再就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补贴政策落实;县创业孵化基招商和管理等各项工作。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0年本单位总收入为1587.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65.16万元,其他收入1422.22万元。年度总支出为154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28万元,占单位总支出的16.04%;项目支出1294.86万元,占单位总支出的83.96%);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65.1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8万元),完成率为100%;年初结转结余362.1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07.38万元。2020年本单位共有编制人数36人,实际在职人数25人,退休人数11人,无公务用车。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共性目标完成情况。
(1)预决算公开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预决算情况均按要求在网上公开,其数据与财务数据一致。
(2)绩效管理开展情况。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我单位编制了绩效目标,并随同部门预算一并申报。根据县财政局的要求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3)制度建设情况。为了规范管理,我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手册》等规章制度。
(4)“三公” 经费控制情况。加强了“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为0.2万元。
2、个性目标分析。
2020年,我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人社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密围绕全县就业培训、就业扶贫等中心工作,积极发挥部门职能,创新实干,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县域就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部门整体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能严格执行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的主要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各股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部门预算执行及公开、“三公”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资产管理及部门工作绩效等情况,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失业保险工作。
1-11月份,参保人数17900人,完成市目标任务17900人的100%。截止11月底,共有451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失业保险金152.9万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39.5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1万元。基金收支两抵结余-346.26万元,历年累计结余4167.34万元。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从3月起由1037元/月增长至1098元/月。
(二)城乡就业工作。
1、政策宣传落实情况。南县已印制就业扶贫服务清单1万份,并督促各乡镇开展入户宣传,通过省平台开展短信推送服务,对未就业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大力推广“湘就业”微信公众号,南县用工服务中心“逢八”招聘会, 益阳市重点企业用工招聘信息等就业信息,推送短信达到10万条。让贫困劳动力了解就业渠道、培训登记、政策补贴申报流程等事项。
2、信息校准情况。5月份与县扶贫办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巩固就业扶贫成效专项行动的通知》(南人社发〔2020〕23 号),9月30日成立南县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专班(南扶领办〔2020〕9 号)通过校准就业需求、开展引导帮扶、强化服务保障、对标检验成效等方式,动态精准掌握返乡回流贫困劳动力信息,助力有就业意愿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已就业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实现技能就业、有创业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实现创业就业,推动就业扶贫补贴政策落实落地,及时掌握返乡回流贫困劳动力的就业状况并做好跟踪服务。
3、就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通过失业人员311服务现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8%左右,均控制在4.5%以内;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3835人,共计97.04万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778人,共计53.34万元,认定扶贫车间17家,发放以工代训等资金77.7万元,认定扶贫基地24家,认定5家企业享受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5.37万元,为全县132名劳务经纪人发放创业服务补贴18.4万元。
4、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情况。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和稳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9〕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工作,2020年见习基地共吸纳60名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发放见习补贴21.96万元,60名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均已稳定就业。
5、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工作情况。截止12月7日我县退捕渔民已就业人数1090人,其中单位就业99人,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人数779人,务农212人;未就业人数480人,未就业有就业意愿人数已在10月30日前动态清零,截至目前共为退捕渔民推荐岗位1320次,职业指导1028次,提供免费培训信息342次。每月逢8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未就业的人员进行招聘信息推送,对不捡不挑的人员72小时跟踪服务安排与用人单位对接上岗就业。
(三)就业培训工作。
2020年元月至11月底共完成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3517人,其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3341人,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894人,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30人,分别完成市下达5630人的240%,1500人的223%,300人的298%,30人的100%。开设的工种有:育婴员、保育员、茶艺师、汽车修理工、淡水水生动物养殖、维修电工、保安员、农机修理工、数字化管理师、保洁工等工种。
具体工作措施成效
(一)稳步推进失业保险,助力经济发展
1、阶段性减免企业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减免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于2020年2月起至12月,全省失业保险总费率按1%执行(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为企业降低成本促稳定做贡献。
2、结合职能划转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对接工作,已在11月底前完成所有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移交税务部门的任务。
3、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程序办事,确保失业人员的保险金按月足额发放。未查出有欺诈冒领人员,失业保险基金无违规违纪,挤占挪用现象。
4、将稳岗补贴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工作落到实处,2020年度符合稳岗补贴单位45家,发放补贴金额98.14万余元。根据有关政策予以6家企业发放了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补贴。
(二)多管齐下,千方百计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1、通过劳务协作对接、人才招聘市场、就业扶贫基地吸纳、劳务输出、农村劳务经纪人介绍等多途径安排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890人。其中贫困劳动力安全返岗90人。同时我们与40家企业签订劳务协作合作协议,输出贫困劳动力1400多人。
2、2020年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429万元,惠及企业及个人368户,其中渔民10户,贫困劳动力13户,共带动就业人数2108人。
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过人社局和财政局进行初审、复审和现场考察无异议,确定南县创意职业技术学校为南县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其中的60名高校毕业生及青年符合见习补贴条件,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共合计21.96万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虽然单位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细化、量化;二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不够全面,绩效自评报告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建议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一是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科学选定绩效指标,合理确定指标标准;二是切实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在充分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对资金的运用、制度的落实加以评判、分析、研究,通过对资金项目的跟踪与论证,客观的发现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进行提升和优化,进一步的发挥绩效的作用。
南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4月9日
附件1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投 入 (20分) |
目标 (5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2分) |
2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
3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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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15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5分) |
55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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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 经费” 变动率 (5分) |
4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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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安排率 (5分) |
5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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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30分) |
预算 (20分) |
预算 完成率 (4分) |
4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预算 调整率 (2分) |
22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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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 进度率 (2分) |
22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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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控制率 (4分) |
24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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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控制率 (2分) |
22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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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1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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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执行率 (4分) |
44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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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2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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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1分) |
1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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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1分) |
1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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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完善性 (1分) |
1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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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2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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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安全性 (2分) |
2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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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利用率 (1分) |
1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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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30分) |
职责 |
实际 完成率 (8分) |
77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
完成 及时率 (4分) |
43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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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达标率 (8分) |
77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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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办结率 (10分) |
98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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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果(20分) |
履职 (20分) |
经济效益 (5分) |
5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社会效益 (5分) |
5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生态效益 (5分) |
5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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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54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
附件2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具体指标 |
评价标准 |
项目 决策 (20分) |
项目 目标 (4分) |
目标 内容 (4分) |
3 |
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
设有目标(1分) 目标明确(1分) 目标细化(1分) 目标量化(1分) |
决策 过程 (8分) |
决策 依据 (4分) |
4 |
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某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某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 |
符合法律法规(1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分) 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 针对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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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 程序 (4分) |
4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 |
符合申报条件(2分)项目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管理办法(1分) 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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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分配 (8分) |
分配 办法 (3分) |
3 |
根据需要制定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 |
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1分) 办法健全、规范(1分) 因素全面合理(1分) |
|
分配 结果 (5分) |
5 |
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公平合理 |
符合分配办法(2分) 分配公平合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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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管理 (25分) |
资金 到位 (5分) |
到位率 (3分) |
3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资金的实际到位率计算得分 |
到位 时效 (2分) |
2 |
资金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到位及时(2分) 不及时但未影响项目进度 (1分) 不及时并影响项目进度(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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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管理 (10分) |
资金 使用 (7分) |
7 |
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
虚列套取扣4-7分 依据不合规扣2分 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 超标准开支扣2-5分 超预算扣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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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管理 (3分) |
3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规范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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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实施 (10分) |
组织 机构 (1分) |
1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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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实施 (3分) |
3 |
项目按计划开工;按计划进度开展;按计划完工 |
按计划开工(1分) 按计划开展(1分) 按计划完工(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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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制度 (6分) |
5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健全(2分) 制度执行严格(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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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绩效 (55分) |
项目 产出 (15分) |
产出 数量 (5分) |
4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数量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数量率计算得分(5分) |
产出 质量 (4分) |
3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质量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质量率计算得分(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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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时效 (3分) |
2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时效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时效率计算得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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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成本 (3分) |
3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成本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成本率计算得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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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效果 (40分) |
经济 效益 (8分) |
7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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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效益 (8分) |
7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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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效益 (8分) |
7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对环境所产生的积极或消极影响 |
对照绩效目标,按对环境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计算得分(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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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8分) |
7 |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项目运行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 |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4分) 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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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对象满意度 (8分) |
7 |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项目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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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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