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经管站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南县经管站2020年度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21]3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县经管站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部署,并以办公室牵头组织进行预算资金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南县经管站2020年参与绩效评价的项目共4个,项目支出预算计划899.83万元。其中:
1、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36万元:我县高度重视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培育发展了一大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2020年全县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50个,从2019年的780家增加到830家。培育创建农民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2家,湖南省“百佳”农民合作社1家,湖南省“百佳”联合社1家,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7家,县级示范社12家。
2、支持家庭农场发展资金30万元:我县高度重视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培育发展了一大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2020年新增工商注册的家庭农场70家,从2019年的710家增加到2020年780家,全县共4368家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录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进行管理。培育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5家,湖南省“百佳”家庭农场1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7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24家。
3、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815.83万元:我县今年确定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县,现已有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218家,社会化服务面积67.9万亩,实现了乡镇专业化服务组织全覆盖,满足农户从种植到销售的全程服务需求,项目实施情况通过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多次检查,受到了部、省领导的一致好评。
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金18万元:全县全面建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建立健全了《登记证》保管、变更、换证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牌匾、制度全县统一制作上墙,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发证、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等工作全面完成。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度,县经管站坚决履行职能职责,绩效明显,有效完成了本年度绩效目标。项目所有开支均按照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内部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人员作风,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各个项目资金使用与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相符,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照计划完成,未逾期。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县经管站项目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了解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和实施情况,检验项目投入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强化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提升预算项目资金使用成效。
(二)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共计899.8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99.8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三)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共计支出899.83万元,全部用于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项目组织情况分析: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对有关文件进行了科学分析研究,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小组采用查阅凭证和资料、审计等形式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五)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上,机关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支。资金结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单位财经监督小组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绩效情况
根据南财绩函[2021]3号文件精神,关于项目资金的绩效情况如下:
1、项目立项依据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 号)和《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南政发〔2014〕7 号)等文件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县经管站2020年4个专项,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到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10项二级指标得分都很高,总分为95分。
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开始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计划完成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3、项目长期绩效目标是在预算范围内开展各项工作。
4、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主要是将围绕“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保证全面完成各项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和自评,县经管站对专项资金管理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但是仍然存在未将总体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和量化,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南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