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15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16 10:51 信息来源: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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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22〕6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小组,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的评价,整体支出分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的评价重点是历行节约保运转,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专项支出的评价重点是规范管理促进发展,做到转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相关业务股室全面综合评价,全面综合评价自评分93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95分,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 单位整体情况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内设职能股室5个,包含:综合股、资源保护股、宣传教育股、舵杆洲管理站、天星洲管理站。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全局总编制为 24 个,其中全额事业编 24个。现有在职人员22人。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为县委直属副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加挂南县国家湿地公园牌子,归口县委、县政府领导。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市有关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制定和实施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各项管理制度,行使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各项管理职能。综合协调管理范围内水务、渔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等工作。

(3)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发展计划、规划,实施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功能建设。按照自然保护区规划核心区、缓冲区、试验区,设置项目标志标牌和必要的防护措施。

(4)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内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保护工作,救护和处理送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负责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内修复建设项目的策划及获准后的组织实施。

(5)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和自然资源展示,向社会公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地理地图和界线。

(6)负责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综合管理、日常巡查管护,

(7)负责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合理利用工作,规范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旅游秩序,组织开展观光旅游。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津贴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设置,严格执行了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

无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现象;无巧立名目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实物情况;无变相在工会会费、福利费中发放津贴补贴现象。

对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改革性补贴,市科协都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通过财政平台,以银行工资卡的形式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了职工个人部分的医保金、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三、 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21年总支出1415.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9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23.69万元,设备购置3.83万元。

四、三公经费控制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预算的6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7.89万元,减少83.85%。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相关制度规定,未违规发放节日慰问、加班补助、奖金等其他补助。

五、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县级专项资金1000.94 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25万元(野生动物保护与救助5万元,勘界立桩维护费5万元,行政执法20万元,科研监测10万元,巡护装备6万元,生态保护科教10万元,湿地及鸟类栖息地生态修复10万元,争资立项8万元,网络专线6万元,舵杆洲巡护专项23万元,天星洲巡护专项22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875.94万元。与去年专项资金减少了7.32万元,各个项目落到实处,减少了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执行及时有效,较好的实现了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坚决执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转账核算,专项使用”的原则,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

六、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该局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部门预算执行及公开、“三公”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资产管理及部门工作绩效等情况,督促该局进一步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七、绩效评价结果及主要绩效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实得93分,被评为“优秀”等级(详见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计分表)。主要绩效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根据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1、2021年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

2、2021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3、认真履行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各项职能。加强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日常巡护,办理多起非法捕捞、放牧案件,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各种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为推进生态保护做出贡献。在项目区域湖堤岸线栽植树木51425株(丛、支);水域栽植29167株(丛、支);投放水生动物92139尾。为项目区域内湿地生态系统逐步完善和稳定,生物多样性提高,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正常,可持续影响显著。

六、不足之处

1、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整体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有待加强,绩效自评工作报告质量有待提高,监督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2、财务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和管理形式需进一步同步。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杜绝超支超标现象的发生。

2、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3、进一步加强组织财务工作业务技能学习和培训,提升工作业务水平。

附件: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doc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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