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22〕6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1年度项目支出进行了认真的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项目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了解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项目资金来源、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和实施情况,检验项目投入是否达到预期标准,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强化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提升预算项目资金使用成效。
(二)项目资金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财政已拨款1350.94万元,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下设综合股管理项目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记录项目的各项支出,并有财务进行监督和核算。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2021年项目支出1350.94万元。其中:1、黑杨清理补偿27万元:用于天星洲杨树砍伐补偿;2、困难救助5.95万元:用于单位困难职工帮扶;3、禁捕退捕资金30.55万元:用于舵杆洲和湿地公园范围内的淞澧洪道、藕池河中支、西支、三仙湖水库、南茅运河区域进行日常禁捕退捕巡护执法;4、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107.92万元:用于舵杆洲自然保护区内植被修复;5天星洲管理站771.15万元:用于天星洲企业改制人员费用;6、舵杆洲管理站193.36万元:用于舵杆洲企业改制人员费用;7、湿地巡护51万元:用于湿地公园范围内各河道、洲滩的日常巡护;8、湿地生态保护科教10万元:用于开展湿地日活动、印制湿地保护科普宣教资料;9、争资立项8.01万元;10、野生动物保护6万元:湿地内野生动物保护及野生动物救护;11、湿地及鸟类栖息地生态修复10万元:用于湿地范围内生物多样性恢复;12、网络专线维护6万元:保证湿地网络畅通;13、勘界立桩维护5万元:用于湿地界碑界桩修复保养;14、科研监测10万元:用于购置监测设备进行科研调查;15、湿地巡护执法19.5万元:用于湿地公园范围巡护执法及购买设备;16、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6万元:用于湿地公园资源保护与调查;17、智慧执法监控项目4.5万元:用于智慧执法监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造价编制;18、湿地规划调整29万元:为优化湖南南洲国家湿地公园功能区区划,提高管理水平,实现湿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落实城乡统筹、乡村振兴战略,在原有总体规划即将到期的背景下,开展湿地公园调规及下一步总体规划工作;19、林路养护项目20万元:用于天星洲场部码头建设和南渡湖巡护步道维护;20、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30万元:天星洲南渡湖湿地生态恢复建设。
(三)绩效自评组织情况
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对有关文件进行了科学分析研究,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小组采取查阅凭证和资料、审计等形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对手机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四)项目管理情况为确保专项顺利实施而制定的制度和措施,如《财务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项目资金按照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严格落实项目责任人制度,执行过程中未出现违规行为。
二、项目绩效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关于以上项目资金情况有以下几点:
(一)项目决策及管理
1、项目立项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开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计划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1日。
3、项目的长期绩效目标是通过以上项目的顺利实施,对恢复洞庭湖区湿地的生态功能、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改善珍稀濒危候鸟的栖息环境和恢复生物多样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有效的保护湖南南洲国家湿地公园和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区域内的河流水系、平原湖泊和沼泽湿地的生态安全,充分发挥了湿地提供优质水源、净化污染物、控制侵蚀、保护土壤、调节气候、休闲娱乐和文化科研等功能。
4、项目本年度目标主要是在较好的完成湿地项目管理,通过对湿地项目管理做好湿地发展的长期规划。
5、项目年度绩效指标值保持:从产出的角度来看,以上项目资金涉及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的方面,指标值合格率一般在95%-99%之间;从效益指标的角度,所涉及的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方面,指标值的利用率、安全性、满意度一般在95%-99%之间。
(二)绩效目标管理及项目产出情况
1、黑杨清理专项:对天星洲杨树种植户彭海洋进行砍伐补偿27万元。
2、困难救助专项:对天星洲困难职工进行救助3万元,对舵杆洲困难职工进行救助2万元,对扶贫村进行贫困人员救助0.95万元。
3、禁捕退捕专项: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负责天星洲、舵杆洲区域权属范围内的禁捕和“三无”船舶清理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层层压实责任,并成立了综合执法大队,明确专人负责,并安排了执法船4条,购买了执法仪等执法设备。工作开展以来,共出动人员1583次、车辆618次、船115次,巡护里程达20300公里,办理案件2起,其中重大案件1起。
4、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专项:对舵杆洲自然保护区和鸟类栖息地生态环境进行了修复和改善,投放水生动植物等,有效地改善了保护区生态环境。
5、天星洲管理站专项:通过对天星洲企业改制后各类人员的妥善安排,以及天星洲项目的正常开展,其各方面达到相对稳定的状态。
6、舵杆洲管理站专项:通过对舵杆洲企业改制后各类人员的妥善安排,以及舵杆洲项目的正常开展,其各方面达到相对稳定的状态。
7、湿地巡护专项:对湿地巡护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制定了相应的巡护制度,全年共出动巡护人次2000余人次、车船500余次。
8、湿地生态保护科教专项:对全县的湿地宣传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通过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单位进行了广泛的湿地宣传,重点宣传湿地类型、功能、效益、法规及保护湿地的重大意义,形成了爱护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全民湿地保护的自觉性。2021年湿地宣传教育中心共接待参观者40000余人,发放湿地宣传单和宣传手册18000余份。
9、争资立项专项:2021年,我们圆满完成争资立项指标任务500万元。
10、野生动物保护专项:对湿地加强巡护,对违规进入湿地的游客和居民进行劝离并进行湿地保护宣导,有效的减少了人为干扰对野生动物的迫害。
11、湿地及鸟类栖息地生态修复专项:对湿地和鸟类栖息地生态环境进行了修复和改善,投放水生动植物等,有效地改善了湿地生态环境。
12、网络专线维护专项:对天星洲、舵杆洲、湿地宣教中心设置了网络专线,优化了网络结构保证了业务的畅通。
13、勘界立桩专项:对沱江流域、藕池河中支、藕池河西支、南茅运河、淞澧洪道立桩维护。
14、科研监测专项:购置安装了湿地公园空气质量监测管理系统,同时开展湿地资源调查,促进了生态系统保护。
15、湿地巡护执法专项:购买办公设备,全年出动执法人次800余人次、车船300余次,办理多起非法捕捞、放牧案件。
16、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专项:在湿地公园技术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我们聘请了湖南蓝湖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对湿地公园的主要动植物资源进行了多次较全面的调查,建立了监测体系。
17、智慧执法监控项目专项:编制了智慧执法监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造价,推动了智慧执法监管项目立项和招投标工作,完成了智慧执法监管项目建设,有效的打击了破坏湿地的各种行为,保护了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湿地资源。
18、湿地规划调整专项:为优化湖南南洲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及功能区划,提高管理水平,实现湿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落实城乡统筹、乡村振兴战略,在原有总体规划即将到期的背景下,进行的湿地公园范围及功能区划调整。
19、林路养护项目专项:对天星洲场部码头和南渡湖巡护步道进行建设和维护。
20、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专项:
在天星洲南渡湖堤岸线栽植枫杨、桑、乌桕、苔草、东方香蒲等51425株(丛、支);南渡湖水域栽植金鱼藻、苦草、菹草、黑藻、莲藕等29167株(丛、支);投放鲫鱼、泥鳅、铜锈环棱螺、黑斑蛙等水生动物92139尾。
(三)项目绩效效果
1、社会效益
认真履行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各项职能,加强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日常巡护,全年共出动巡护人次2000余人次、车船500余次。共出动人员1583次、车辆618次、船115次,巡护里程达20300公里,办理案件2起,其中重大案件1起。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各种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为推进生态保护做出贡献。提高了全民湿地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科学认识了栖息地的重要性,是湿地公园开展科普宣教的有利补充,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2、环境效益
在项目区域湖堤岸线栽植枫杨、桑、乌桕、苔草、东方香蒲等51425株(丛、支);水域栽植金鱼藻、苦草、菹草、黑藻、莲藕等29167株(丛、支);投放鲫鱼、泥鳅、铜锈环棱螺、黑斑蛙等水生动物92139尾。有效地改善了湿地生态环境,对鸟类栖息地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显著提高,生物多样性逐步提升,降解污染的能力、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明显增强;同时为栖息地鸟类提供了食源,可以更好地保护鸟类,具有显著的生态效益。
3、可持续影响
通过制备监测和巡护监管能力的提升,及时了解和发现湿地公园生态环境质量和存在的问题,提高项目区内湿地的保护水平,实现项目区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项目区域内湿地生态系统逐步完善和稳定,生物多样性提高,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正常,可持续影响显著。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区湿地生态系统逐步完善和稳定,生物多样性提高,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正常,可持续影响显著。
通过2021年度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正常,项目区湿地生态系统逐步完善和稳定,生物多样性提高,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正常,可持续影响显著。提高了群众满意度,满意度100%。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我检查和自我评估,我单位2021年专项经费严格按照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执行,单仍存在专用经费实际使用不精细的地方。在今后的专项经费管理过程中,我们将强化基层与实际工作的调研,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预算申报,做到合理安排专项资金,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和建议
建议适当增加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相关人员能深入学习与绩效评价相关的知识,提升退化湿地恢复和湿地生态监测的范围和内容,加强湿地公园管理能力的建设,促进湿地公园高质量发展。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