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主要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信访维稳、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优抚、烈士陵园、军休服务、光荣院服务等工作职责。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成立,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更为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投身国防军队建设,激励广大现役和退役军人为我县贡献聪明才智,具有深远意义。
我局设有行政编制7名、全额事业编制20名。2021年末实有在职行政编制6人、在职事业编制21人、在职长期临聘人员1人,退休1人。
2021年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单位包括:
1、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2、南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
3、南县光荣院 |
二、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1年总收入合计5834.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09.83万元,占99.58%;其他收入24.6万元,占0.42%。
2021年总支出合计7308.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8万元。
上年结转1582.52万元,至2021年年末结转结余108.55万元(均为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一)三公经费情况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三公”经费年终决算数为5.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6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208万元,其中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经费142万元、双拥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光荣院服务工作经费12万元,军休所服务工作经费10万元,烈士陵园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经费24万元。2021年项目支出决算数208万元,其中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经费126.63万元(包含新兵回访经费)、双拥工作专项经费16.44万元,光荣院服务工作经费21.10万元,军休所服务工作经费3.78万元,烈士陵园工作专项经费16.05万元,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经费24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自评得分93.3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执行方面
2021年年初预算数537.56万元,全年预算数7416.95万元,全年执行数7308.4万元,执行率98.54%,预算执行控制好。
(二)预算管理方面
1.经费控制率:2021年我局预算管理各项指标控制较好,2021年年初预算537.56万元,全年预算数7416.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582.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5809.83万元、其他收入24.6万元。
2.“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万元,实际支出数为5.94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59.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全局部门经费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县财政局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我局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包括开支范围、标准、报账程序和要求、审批权限及公务卡结算等。同时严格按《南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南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南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确保我局各项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有序开展。
4.规范资金使用
各项资金使用时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经费使用前根据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履行事前审批程序。经费拨付时,对于未履行事前审批程序的、事前审批程序不完整的、与审批支出事项不一致的,不予报销;对于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超过部分不予报销;对于未提供合法、有效票据的,或票据不完善的不予报销;对于无预算或超预算的、报销程序不完善的不予报销。
5.预决算信息公开透明
加快预算执行,盘活存量资金,减少追加资金。真实准确编制部门预算和决算,按时上报基础数据资料。按规定时限和规定内容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以及绩效自评报告。各项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及时、完整、真实,部门预决算信息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三)履职效益方面
2021年,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紧紧围绕主责主业,边做好当前工作边谋划长远发展,本着“热情服务、争创一流”工作宗旨,全局系统上下一心,群策群力,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
1、信访维稳和权益维护取得实效。一是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030批次近1656人次,受理各类信访件402件,其中上级转办件60件、网上信访件58件、群众来信来访2件,均妥善解决或解释,未发生大型赴省进京上访现象;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分管领导和精干力量外驻岳阳开展信访维稳劝返工作,确保了特护期的稳定。二是招募退役军人志愿者140余名,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中队1个、服务分队12个,开展志愿活动20余场;三是聘请形象监督员 25名,监督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并收集、整理、反映退役军人的合理诉求23条,发挥桥梁纽带、参谋、监督和宣传作用,有效维护和平稳定。四是采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个人信息1.89万人,“光荣牌”均及时悬挂。五是为385名困难退役军人发放了帮扶援助金。为全县95名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开展立功送喜报活动。六是派出三批队伍分别赴上海、广东等地,对今年应征入伍的新兵开展回访工作。七是按照局党组成员负责3名、其他干职工负责1名的要求,采取密切联系沟通、上门走访慰问、开展帮扶解困、做好思想工作、搞好调查研究、学习先进典型等措施,全面组织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共联系走访退役军人28名,并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建档立卡。八是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约490名部分军队退役人员解决医疗保险资金。
2、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稳步推进。一是岗位安置军转干部1名;按照“考评结合、量化评分、按分排序、依序选岗”的原则岗位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28名、随军家属1名。二是组织74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开展了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退伍老兵座谈会等老兵返乡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了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岗前培训等。三是对138名2020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了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对141名2019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补发了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差额部分。四是大力开展“双带双促”活动,积极扶持南县振兴葡萄园、浪拔湖镇鸿堰湖村港鸿稻虾合作社等退役军人企业建设,打造双带双促“示范点”。五是全面完成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收官工作。
3、拥军优抚和烈士褒扬有声有色。一是通过设置高标准双拥宣传牌、公交站牌、LED显示屏、“的士”车、宣传橱窗、展板、手机短信等平台,大力宣传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浓厚氛围。多种形式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政务平台等宣传《保障法》内容,组织《保障法》“公益宣传周”、平安“益”起行法律宣传等活动,发放《保障法》单行本2.5万册、其他宣传资料6.8万份、张贴横幅标语近500条。二是广泛开展“春节”、“八一”等重要节日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及现役军人家属8000余人次。“七一”前走访慰问烈士家属和其他优抚对象33户并发放慰问金3.2万元。三是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抚恤优待补助金,及时为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参合参保以及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等,按上级规定的时间开展“两参”人员审核认定和优抚对象年度身份认证工作。四是开展华阁镇沈湘芸女烈士墓迁移重建,黄克佐故居和明山头烈士墓提质改造等工作;邀请国家博物馆的专家对段德昌烈士陵园进行概念性设计,并对其进行升级改造,启动省级和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的申报工作;完成“南县烈士纪念设施分布图”编撰印发工作。五是积极开展了“9.30”和“12.13”烈士公祭日活动。
4、服务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全面开展政治文化环境建设,为乡镇、村社区打造“退役军人之家”,充分体现“军”的特色,着力营造退役军人“家”的氛围。
四、存在的问题
因我单位新组建不久,部分项目没有纳入年初财政预算,比如现役军人立功奖励经费、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征兵先进个人和新兵回访经费、退役军人解困金、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零就业家庭援助金等,属于年中一事一议追加项目,又因县财政资金紧张,这些项目资金的发放由其他资金垫付,造成资金紧张。
五、下一步有关的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结构。增强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二)兼顾预算调整的灵活性
开展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适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督促。对确有必要的预算调整严格按程序审核报批,加快消化结转结余资金。
(三)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
加强单位财务人员新《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方面的业务培训学习,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建议财政部门每年多组织几次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