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对南县污水治理PPP项目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20】25号),受南县财政局的委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于2020年10月至11月对益阳南县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专项资金的资金情况、财务状况、项目执行情况及指标实现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与分析,对南县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等综合方面开展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根据益阳南县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合同”)的要求,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80215985Y)和政府授权的南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4月1日变更为南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21707388117D)共同出资设立南县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其中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0%,南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注册资本金6500万元。
项目主管单位为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
(二) 项目概况
益阳南县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包含存量项目、改造项目和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20,915.09万元,其中:南县第一污水处理厂TOT资产收购金为9,023.00万元;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安装工程预算评审审定金额5,439.60万元(南财评预审函[2018]296号);南县十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的预算评审审定金额5,252.49万元(南财评预审函[2020]216号);南县污泥集中处理中心未见相关预算评审或结算资料,根据中标通知书的总投资约为1,200.00万元。PPP特许经营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由于南县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的工程尚未进行竣工决算,故竣工结算金额与财政评审预算金额的偏差范围暂时无法评价。
(三)绩效评价范围
1、南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不含提标改造部分):已建规模2万m3/d;
2、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近期建设规模1万m3/d;
3、10个乡镇污水处理:建设规模共计7100m3/d;
4、配套建设污泥处理厂:建设规模25t/d。
以上污水处理厂的评价均不包含配套管网部分。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过程及方式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对南县污水治理PPP项目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及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我们采取全覆盖的形式对全县12个污水处理厂及1个污泥集中处理中心进行现场绩效评价,现场评价项目占本次绩效评价项目的100.00%。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核查项目运营资料、实地察看项目运营情况、采集相关数据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现场评价,现场评价日期从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30日。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
结合南县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的自评价报告、通过收集相关运营材料以及现场实地考察后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价结论,根据《南县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进行评分,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76.80分。
2、主要结论
通过对南县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在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可持续方面的综合评价,我们对此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良好。具体如下表所示:
评价指标 |
权重 |
评级分值 |
本项目得分 |
绩效评价 |
项目决策 |
16% |
16 |
14 |
|
项目过程 |
20% |
20 |
15.8 |
管理有待加强 |
评价指标 |
权重 |
评级分值 |
本项目得分 |
绩效评价 |
项目产出 |
35% |
35 |
23.5 |
产出未达预期 |
项目效益 |
18% |
18 |
15 |
效果较为显著 |
可持续性 |
11% |
11 |
8.5 |
可持续性良好 |
综合绩效 |
100% |
100 |
76.8 |
良好 |
(三)项目绩效的实现程度
1、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南县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500.00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以及项目资本金已按特许经营合同的要求落实到位,其中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850.00万元,已于2018年2月9日全部出资到位,政府授权出资人南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650.00万元,已于2018年7月31日全部出资到位。
2、项目合规性
南县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的运作依法合规,地方财政有充分的支付能力,并在遴选社会资本的过程中引入市场竞争。南县污水治理PPP项目通过了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范围论证评价,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最终评标结果: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融资情况
南县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于2020年9月融资贷款1.5亿元,贷款的用途是用于益阳南县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建设。
4、建设目标的实现程度
(1)第一污水处理厂
根据TOT资产移交协议书,第一污水处理厂由南县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公司移交给南县碧水源有限公司接管运营,前期已支付4000万元的保证金,于2017年7月12日完成资产移交工作,2020年9月26日支付最后一笔收购金,最终南县第一污水厂以9,023.00万元的价格被项目公司收购,南县一污在此期间(2017年7月13日至2020年9月26日)处于托管运营的状态。
(2)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南县二污于2018年12月3日通过了南县财政预算投资评审中心预算评审,评审审定金额5,439.60万元。2019年8月12日通过了南县住建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置审查,2018年6月1日开始试运营,根据南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室会议纪要[2020]3号,原则同意2019年6月1日作为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商运日,截止现场评价日未完成竣工决算工作。
(3)南县十个乡镇污水处理厂
乡镇污水处理厂于2020年6月26日通过了南县住建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置审查,2020年10月21日通过了南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算评审,评审审定金额5,252.49万元。根据《关于确定南县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十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暂定水价和进入商运日的函》,拟确定2020年4月15日为十个乡镇污水处理商运日;根据南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室会议纪要[2020]3号,在2020年7月1日前要完成乡镇污水处理厂的竣工验收工作,截止现场评价日未完成竣工决算工作。
(4)污泥处理中心
南县污泥集中处理中心2019年1月开始接收污泥,2019年10月开始处理污泥。于2020年6月26日通过了南县住建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置审查意见,截止现场评价日未通过财评,未进行工程竣工决算,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南县污泥集中处理中心位暂未试运营。
5、运营状态的实现程度
(1)污水处理搜集率
根据住建局提供的《湖南省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情况调度表》,2020年4-8月项目公司的污水处理处理率为79.33%,其中城镇污水处理率接近100%,乡镇的污水处理率低于60%。
(2)污水处理达标率
经查看项目运行记录表及相关资料,南县各个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达标率为100%。
(3)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运行工艺管理相关制度,相关制度有章可循,相关数据的记录报表存档较完整。
①排水管网及设备维护达标情况
各污水处理厂均制定了年度维修、检修计划,但一污的年度维修检修未形成规范的台账,二污和乡镇没有年度检修记录。
②安全事故处置情况
一污未建立应急预案,二污和乡镇污水厂建立了应急预案,截止现场评价日未发生安全事故。
③资产存货保管情况
对固定资产和存货管理制定了相应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由综合部负责管理,设备维修班定期巡检但未定期维护和保养。
三、主要效益绩效情况
益阳南县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运营周期长,资金投入较大,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到公共产品的供给中,减轻了政府的融资压力,规范了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大大减轻了南县水环境及生态环境的污染。
(一)生态和经济效益
益阳市南县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由社会资本出资进行建设,减轻了地方财政压力,提高了社会资源利用率。从目前项目公司人员结构来看,已为社会提供33个就业岗位。同时污水处理厂的建成减轻了污水排放对工农业生产及其国民经济发展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等。
(二)社会环境效益
南县污水处理厂未建成之前,生活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对水体造成污染,且排水系统不完善,暴雨期间较易形成内涝。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乡镇污水处理厂进入商业运营之后的出水水质均符合一级A标,南县第一污水处理厂通过提标改造水质从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改善了南县污水排放的水质,有利于绿色生态环境的建设。同时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也同时推进了市政部门对配套管网的建设与改造,提高了城区和乡镇污水收集率,不但完善南县基础市政设施,同时可以促进南县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城市的建设,提升南县的投资和旅游环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暂定的污水处理价格依据不充分
根据特许经营合同17.2.1自运营日起:一污污水处理费的中标单价为0.51元/立方米,二污和乡镇污水处理费的中标单价为0.6元/立方米。乙方中标价为各项目收费单价的上限值,如新建工程竣工决算总投资大于乙方投标文件总投资,由乙方提出增量原因,经甲方认可,应补算该部分增量导致成本上升的水价,新建工程竣工决算总投资小于乙方投标文件总投资,由乙方陈述原因后,经甲方审核,应扣除投资差额导致成本降低造成下浮的水价。南县污水PPP项目的中标总价约为2.1亿元,由于项目还未竣工决算,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暂无法确定。南县第一污水厂2017年7月13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污水处理费按合同约定的0.51元/立方米结算,2020年1月1日开始的污水处理费调整按0.6元/立方米结算,未见相关调价申请和批复文件。第二污水处理厂试运营期间(2018.6.1—2019.5.31)污水处理费按合同约定0.6元立方米结算,但是进入运营期(2019.6.1)之后的暂定污水处理单价为1.5元/立方米,待竣工决算后根据核定的最终水价多退少补。乡镇污水厂从开始试运营(2019.10.1)的暂定污水处理单价为1.5元/立方米。二污和乡镇的暂定水价为合同约定的污水处理单价0.6元/立方米的250%,无预计竣工决算投资大幅超过投标文件总投资的相关佐证资料,暂定的污水处理价格也未经过论证,依据不充分。
(二)乡镇污水及污泥未达到保底处理量,产出效益低
根据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17.3.1的规定,运营期间前3年的基本污水、污泥供应量分别为每个运营月内日平均供应量达到各建设规模的60%、65%及70%。项目公司2019年—2020年9月运营的污水、污泥处理量与污水工程建设规模比对,实际的处理量达不到设计规模的保底水量和泥量,大大增加了项目公司的单位运营成本。
1、乡镇污水收集量不足
第二污水处理厂和乡镇污水处理厂2019年—2020年9月的日均处理水量均未达到设计规模60%的保底处理污水量,其中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日均出水量为设计规模的40%以下。
污水处理厂名称 |
第一污水处理厂 |
第二污水处理厂 |
乡镇污水处理厂 |
设计规模(万吨/天) |
2 |
1 |
0.71 |
2019年总出水量(万吨) |
639.43 |
135.48 |
19.4 |
2019年日均出水量(万吨/天) |
1.78 |
0.38 |
0.22 |
2019年日均出水量占设计规模的比例 |
88.81% |
37.63% |
30.36% |
2020年1-9月总出水量(万吨) |
468.84 |
145.08 |
74.87 |
2020年1-9月日均出水量(万吨/天) |
1.74 |
0.54 |
0.28 |
2020年1-9月日均出水量占设计规模的比例 |
86.82% |
53.73% |
39.06% |
注:①污水处理按出水水表的计量台账统计;②乡镇污水处理厂2019年10月1日开始计量污水处理出水水量,因此实际2019年实际出水量为10-12月的出水总量。
2、污泥达不到保底接收量
南县污泥处理中心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26日的产出污泥总量为525.08吨,由于各新建污水厂的污水处理量达不到设计规模,污泥厂接收的泥量远远达不到设计规模,污泥厂只能间歇性生产,脱水污泥未及时外运长期囤积,产生刺鼻臭味,除了影响环境之外,难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故而达不到商业试运行状态。
3、部分乡镇污水厂资产闲置
明山头和武圣宫污水处理厂区内分别建了一座管理用房,原本是用于存放周边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工具等,截止现场评价日该两座厂房均空置未使用。
(三)乡镇污水的计量和水质检测有待完善
1、乡镇污水厂未安装进水流量表
根据特许经营合同17.1.4,进水计量点所计量的每日水量应作为乙方处理的污水水量,但是10个乡镇污水厂均未安装进水流量表,项目公司上报住建局的污水处理量是以出水水量作为污水处理量。
2、乡镇污水厂出水水质检测采用的取样方法与合同约定不一致
各乡镇主要采取瞬时取样方法,在乡镇厂区出水口留取样本,根据厂区的各自运行情况每日寄送样品,但根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中规定“生产周期小于24小时且间歇不连续生产和排污的,应进行从生产开始到生产结束的全过程检测”和特许经营合同16.5.2规定“进出水水样均应每日连续24小时使用自动采样设备采集水样”,乡镇瞬时取样方法检测数据不精确。现场查看麻河口的出水口水质浑浊有浮沫,但是出水水质显示达标。
(四)财务信息或运营数据失真
1、跨期确认收入和成本
二污2018年6-12月的污水处理费33.78万元在2019年确认收入,二污2019年6-9月的污水处理费183.35万元在2020年确认收入,项目公司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并且提供的财务报表中的收入未扣除住建局结算时污水处理费的核减部分,同时财务审计报告也未做调整。根据项目公司财务部门提供的生产成本统计表,污水处理厂2019年1-7月未登记收入成本,但运营部门提供的月报上有电费产生。
2、单位耗电量异常
(1)污水厂单位耗电量过高
南县污水厂2020年1-4月的耗电均值为1.92度/立方米,尤其是乡镇污水厂的单位耗电量达到2.20度/立方米,其他同行业的污水处理耗电约为0.1-0.4度/立方米,单位耗电量远超同行业。
单位:度/立方米
污水处理厂名称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第一污水处理厂 |
0.3288 |
0.4027 |
0.3882 |
0.3677 |
第二污水处理厂 |
0.7848 |
0.7883 |
0.5222 |
0.3882 |
明山头污水处理厂 |
8.3762 |
7.2198 |
2.3055 |
1.8881 |
华阁镇污水处理厂 |
1.6121 |
2.8354 |
1.4407 |
1.1029 |
青树嘴污水处理厂 |
2.2194 |
2.8365 |
1.9491 |
2.4272 |
麻河口污水处理厂 |
2.6163 |
2.9236 |
1.9367 |
1.1908 |
中鱼口污水处理厂 |
2.3478 |
2.4703 |
1.443 |
2.0416 |
厂窖污水处理厂 |
1.4391 |
2.6112 |
1.7258 |
1.0889 |
乌嘴污水处理厂 |
1.7372 |
2.2601 |
1.566 |
6.26 |
浪拔湖污水处理厂 |
1.9975 |
2.1442 |
1.2149 |
1.7647 |
武圣宫污水处理厂 |
1.0639 |
1.5356 |
1.1624 |
0.8262 |
三仙湖污水处理厂 |
0.9043 |
1.0098 |
1.3574 |
1.2048 |
(2)电量的消耗与污水处理量不匹配
例如明山头镇污水处理厂2019年10月—2019年11月的出水量从4000立方米增加到9000立方米,但是耗电量没有明显变动;2020年1月、2月的污水处理量与耗电量成反比。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该水厂出水量和耗电量如下:
注:明山头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600(t/d),月处理污水量应为18000立方米
3、上报的运营数据不合理
根据项目公司上报住建局的污水处理费审批资料,第二污水处理厂2019年的费用审批表中,6-9月4个月的盈亏情况统计表与10-12月3个月的盈亏情况统计表除无形资产摊销不一致以外,其他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完全一致,明显不合理。
(五)生产管理不到位
1、污泥的生产管理不到位
经查看南县一污运行记录表,一污产泥量未过称,而是通过经验估计;出厂污泥的含水率也未做检测,而是根据现场判断按80%的含水量填写,部分污泥转运处置单为后期补填,未对污泥的产量和含水率进行准确的计量。二污的污泥通过管道输送至污泥中心,对二污污水处理后的产泥量没有计量。经现场查看南县污泥处理厂,污泥厂周边无标识牌和安全提示牌,池体周围未设置防护栏杆,存在安全隐患。
2、设备维护更新不及时
(1)厂区内设备维修不及时
现场评价时,在高效沉淀池和厌氧池之间的加药管道直接裸露在地面,管道有破裂痕迹,未及时维修。第一污水处理厂 2019年8月之前设备故障率较高,根据每日运行记录表记载,该段时期平均每日有多项设备出现故障,且设备维修不及时,提标改造后设备故障率降低,但未见泵站定期的清理维护记录。
(2)配套管网维修不及时
由于所有配套管网均由南县住建局或市政部门管理,当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道出现堵塞或者漏水等现象的时候,项目公司通过与政府部门沟通,由政府安排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处理,从发现异常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处问题,一般用时2-3个工作日。当配套污水管道出现问题时项目公司需沟通申报,影响污水处理厂的生产效率。
3、审批程序不到位
2019年10月之后的《污水处理费审批表》和《生产台账汇编表》中水质监测月报、进水水质月报、出水水质月报、泥量月报表无审核人员签字,2019年的水质监测月报无填表员、化验员、主管和审核签字。
4、药剂管理不完善
南县污水处理厂未制定相关的药剂管理制度,对药剂的采购、使用、存放等各方面没有进行规范,通过检查企业每日手工登记的原始单据和耗药台账发现污水厂的部分原始数据登记不全或登记不准确,如:2019年1-9月耗药量为0千克,现场检查时部分存货盘点表缺失。
(六)厂区内垃圾或污泥处理不及时影响周边环境
1、污泥处理不及时影响周边环境
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并走访污水厂周边的居民区了解到,第二污水处理厂厂区周边环境受污水厂影响较大,厂区周边时常产生刺鼻的气味;污泥处理中心的污泥囤积造成空气污染,工作时产生的噪音影响居民休息,厂区内未设置噪声、异味隔离措施。2020年10月19日查看现场时,二污的高效沉淀池臭气刺鼻,蚊虫到处飞。
2、厂区内垃圾清理不及时
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杂草丛生,厂区内标识牌字迹脱落;第二污水处理厂现场评价时存在闲置管道堆砌在厂区内、管道边堆放的垃圾也未及时清理。
(七)项目进度缓慢
根据特许经营合同11.5.2规定,项目需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竣工验收,但是南县二污的竣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十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泥集中处理中心的竣工验收时间均为2020年6月26日,项目执行进度远远落后于合同约定日期。截止至现场评价日污泥处理中心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财政预算评审、工程竣工决算;城区污水处理厂和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开始商业运行,但是未进行工程竣工决算。
(八)预算评审程序倒置,流于形式
根据工程项目流程,应是完成预算评审后,根据评审结论实施项目,南县二污2018年6月1日开始试运营,2018年12月3日通过南县财政预算投资评审中心预算评审;十个乡镇污水处理厂2020年4月15日进入商业运营,2020年10月21日通过南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算评审;南县污泥集中处理中心2019年10月开始运行,尚未通过南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算评审。上述项目预算评审程序倒置,流于形式,失去了原有控制工程造价的意义。
(九)行业监管不到位
根据特许经营合同15.1.4的规定,甲方应组织专家对特许经营权进行两年一期的中期评估,特殊情况下实施年度评估,截止现场评价日未见甲方组织对特许经营权进行中期评估。
(十)资料保管不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文件:(七)加强对PPP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通过实施方案审核的PPP项目,方可开展社会资本遴选。截止现场评价日,由北京中设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11月出具的《益阳南县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调整修改版)》未见审核通过的相关文件。
五、有关建议
(一)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实施
1、切实落实合同条款,加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降低在未来经营过程中的违约风险。
2、对于合同中存在异议的地方,合同双方应及时交流沟通,保障合同顺利执行,促进PPP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完善配套污水管道建设,提高污水搜集率
政府应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步伐,建立完善的污水处理系统及配套管网,扩大污水收集覆盖面,增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效益,强化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
1、县区对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要优先安排资金建设配套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和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同时,加大对雨污分流工程改造、建设的投资,实现雨水和污水分流,保障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2、定时收集城乡各片区实际污水生产总量,加强对实际污水生产总量与污水处理量数据的对比及分析,更便于对污水处理厂实际的经营效果进行绩效考核。
(三)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的可靠性
1、加强会计核算的规范性
(1)会计核算应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当期发生的各项收入、成本和费用要及时入账,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更有利于对各项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2)结合企业的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规范化、切实可行的财务制度。
2、对财务数据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实
建议对公司的财务账务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确保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反映的数据与财务数据保持一致。
(四)加强公司的运营管理
1、加强对污泥厂的管控
(1)强化污泥处理中心的主体责任。污泥处理中心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对污泥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实施全过程管理,制定并落实污泥环境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设置专门的监控部门或专职人员,确保污泥妥善处理处置,严禁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
(2)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污水处理厂转出污泥时应如实填写转移联单;禁止污泥运输单位、处理处置单位接收无转移联单的污泥。
2、加强对污水处理费的审核和管理
严格开展污水处理成本监审调查。污水处理成本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污泥无害化处置成本。按照水污染防治目标要求,考虑污水排放标准提升和污泥无害化处置等成本合理增加因素,规范、细化成本构成和具体审核标准,明确职工薪酬、折旧费等重要指标参数,合理归集、分摊和核算成本,严格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为科学定价提供依据。
3、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完善并落实自检和巡检制度
(1)乡镇应及时安装进水流量表,同时乡镇和城区污水厂应加强对进出水流量表的维护,维护好记录、指示、计算等仪表与器材,保证测量准确,否则应及时更换。
(2)建立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制度,建立设备日常检修台账,维修人员要明确分工,所有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发现缺陷及时上报。
(3)根据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环保设备运行的各班组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巡检,并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扫、检修,确保完好率100%,做到环保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转。
4、加强对药剂的管理
(1)药剂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坚持人员相对稳定,要设置专库存放,贴好标签,并设立药剂进销存台账。
(2)药剂领用时需经负责人员审批,并填写领用单,在保管、领取和使用药剂过程中,发现差错,应立即向部门领导或有关部门保管,以便及时处理。
(3)库存药剂应做到账、卡、物相符,建立严格的出入库验收、领用、审批制度。
5、加强数据监测管理
(1)结合厂区所在乡镇政府的文件要求制定相关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废气、噪声实测记录,减少废气、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对乡镇水质和污泥含水率的检测,完善检测程序,提高乡镇水质的检测频率和对乡镇进出水的管控,针对污泥检测应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污泥进行检测。
6、加强各类台账和原始凭证管理,加强档案保管
(1)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由专人保管,装订成册及时归档。
(2)台账和原始数据的核对、登记、审核和保管应由不同人员负责,实行职责分离,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五)加强污水处理厂工艺优化改造,降低能耗和生产成本
1、应针对不同情况进一步分析城乡污水厂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编制出针对工艺稳定和可靠、成本合理、管理简便的工艺解决方案。
2、不定时的监测分析污水处理能耗变动情况,优化工艺运行参数、控制能耗、合理降低运行成本。
3、安排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成本和能耗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对于异常消耗及时上报及时解决,合理缩减不必要开支降低成本。
(六)加快完善各项手续
1、应尽快完善各类资料,使南县污泥集中处理中心通过南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算评审、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同时确保二污和乡镇污水厂尽快竣工决算。
2、应尽快解决污泥囤积等问题并筹备建设加长排气筒解决污泥厂的空气污染问题。